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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
    弥森指字〔2018〕19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解除2018年度森林防火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市气象局监测分析,当前,全市已正式进入雨季,林区已不易发生森林火灾,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于2018年6月15日17时30分起解除2018年度森林防火期,解除应急状态和值班带班,恢复正常工作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森林防火期解除后可能发生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做好森林防火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完整、规范、整齐。 

  三、做好扑火机具的维修、保养、入库工作。 

  四、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总结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查找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打算,做好迎接上级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工作总结请于6月20日前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弥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