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弥森指字〔2018〕19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解除2018年度森林防火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市气象局监测分析,当前,全市已正式进入雨季,林区已不易发生森林火灾,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于2018年6月15日17时30分起解除2018年度森林防火期,解除应急状态和值班带班,恢复正常工作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森林防火期解除后可能发生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做好森林防火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完整、规范、整齐。
三、做好扑火机具的维修、保养、入库工作。
四、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总结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查找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打算,做好迎接上级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工作总结请于6月20日前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弥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