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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
    弥林发〔2017〕201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弥勒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绿色发展,按照弥勒市委“3456”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以总量控制和节能减排为宗旨,以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为重点,以生态立市、兴林富民为核心,加快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建设、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生态扶贫脱贫一批工程,全市林业各项工作快速推进,取得了资源增量、林业增资、林农增收的可喜成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9332.41万元,达任务数8200万元的113.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97亿元,达任务数4亿元的124.9%;完成招商引资新签协议资金3.5亿元,达任务数3亿元的116.7%;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0013亿元,达任务数2亿元的100.1%。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1.59%、林木绿化率达54.67%,2017年实现林业生产总值20.815亿元。9月21日,《弥勒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评审。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林业重点工程顺利推进。按照国家、省、州林业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抓建设进度、抓工程质量、抓功能特色、抓规范管理、抓保障机制,以改革创新引领绿色生态发展的要求,强化标兵意识、攻坚意识、改革意识,打好造林绿化攻坚战,全力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管护344.05万亩,其中,重点森林管护155.98万亩(国有林66.01万亩、集体国家级公益林71.78万亩、集体地方公益林18.19万亩),集体商品林188.07万亩;管护合同签订率100%;管护合同签订率100%,聘用617名管护人员上岗,取得良好管护成效。 

  2.营林造林。加强营林造林工程,全年完成营造林4.295万亩(其中:石漠化综合治理人工造林0.795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0.3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建设1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2万亩,林业产业核桃种植1万亩,均达任务数100%)。另外,还实施完成森林抚育3万亩,达任务数100%;完成低效林改造0.5万亩,达任务数100%。完成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项目保存合格面积3.101253万亩补助资金387.656625万元的兑现工作。 

  3.公益林管护。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抓好国家级重点公益林92.78万亩(国有21.01万亩、集体71.77万亩)和省级重点公益林34.1万亩(其中:国有15.91万亩、集体18.19万亩)的管护工作;完成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补偿基金1043.07万元、省级重点公益林中集体林18.19万亩的补偿基金263.76万元的兑现工作。 

  4.农村能源建设。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组织开展完成农村能源建设成品灶1000台、太阳能热水器1400台,均达任务数100%。 

  (二)重点区域绿化强势推进。坚持绿色发展,立足弥勒良好的自然地理条件和有力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绿化工作投入力度,不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各项指标的完成。 

  1.城镇面山和通道绿化。强势推进通道及面山绿化工程,根据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的原则,以高速公路、城镇面山、乡镇进出口等门户节点和水库四周、河道沟渠两侧、村庄道路、村内空地等为增绿补绿重点,全年完成城镇面山和通道绿化2.98397万亩(其中通道绿化0.115万亩,面山绿化2.86897万亩),达州下达任务1.1万亩(通道绿化0.1万亩、面山绿化1万亩)的271.27%,达市规划数2.98397万亩(通道绿化0.115万亩、面山绿化2.86897万亩)的100%。 

  2.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全力推进太平湖森林公园建设,启动开展国家储备林基地、拖白山森林公园、城镇面山和通道绿化等林业项目建设,已争取政策性贷款6亿元。太平湖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在2016年完成投资2亿元的基础上,2017年新增完成投资3.5亿元,共累计投资5.5亿元,完成了总体概规、修建性详规划、可研编制、立项备案、四项审批等规划报建工作;完成8377亩土地流转及2600亩土地整理和土壤改良工作;完成云湖花海景区郁金香嘉年华活动、大地艺术区平整及景观建设、水电配套设施建设、园区配套绿化景观、木屋酒店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建设、边境围栏建设等工作。目前正在争取甸溪河湿地公园、森林旅游环线、苗圃基地等建设项目的包装符合政策性贷款的要求并获得支持,正在组织开展锦屏山森林公园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已经启动云峰山石漠公园申报国家石漠公园建设项目。 

  3.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在6月6日带领市委、市政府机关领导和市属各部委办局干部职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营造了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掀起全市植树造林新高潮,全年完成义务植树129.22万株,达任务数114万株113.35%,大力推进了城区公园绿地、道路附属绿地、单位小区附属绿地和绿荫停车场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城郊森林建设,不断提高全市道路、河流、湖岸、集中居住型村庄、分散居住型村庄的林木绿化率。今年还组织开展了“市树、市花”评选工作,开展了弥勒市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将更有力地加快全市植树造林工作步伐。 

  4.苗圃建设和苗木培育。加快推进江边、西二两个生态扶贫苗圃项目建设,总投资104万元,总规模76亩,现在已经投入使用,2个苗圃年可培育各种生态绿化、经济林果苗木100万株以上。市苗圃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大苗木培育力度,强化苗木供应和保障,年内播种55公斤树种(香樟、柏树、栾树、滇朴),共移植袋装苗25.5万株,共为全市31家单位免费发放各类绿化树苗81935株;20.5亩核桃采穗圃(美国山核桃、弥勒1号、红河1号、三台、漾濞等品种)今年采收优质核桃枝条1.5吨,用于全市核桃改良、核桃提质增效嫁接用芽。 

  (三)林业生态保护有力加强。始终把培育、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作为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运用底线思维,制定和执行最严格的林地红线管理办法,坚决遏制林地过快过多流失的势头,坚实守住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不断增加森林资源和生态总量,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基础和生态基础。 

  1.林政执法。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强化依法治林,全面清理、整治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行为,严守林地和森林生态红线,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加强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执行天然林禁止商品性采伐政策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今年人工商品林采伐蓄积量7.99万立方米,仅达限额指标43.54万立方米的18.4%。进一步强化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准入、年检换证制度。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认真实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认真上报疫源疫情日报告,尚未发现野生动物疫源疫情,上报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理赔103起,涉及农户223户,理赔金额为99825.5元。严厉打击查处各类涉林案件,全年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335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339人,其中:破获刑事案件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293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295人。 

  2.森林防火。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建立联防、联保、联控的新型管护组织,落实防扑火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基层防控能力,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究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全市共到位森林防火资金1011.39万元,组建市级森林消防专业队1支60人,12个乡镇各组建一支15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6个国有林场和4个涉林风景区各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村级和村小组成立应急扑火队1231支18465人。全市各乡镇防火物资储备均达5万元以上,有83个林区村委会防火物资储备达2万元以上,基本实现所有有林村委会储备森林防火物资,具备处置初发火情的应急能力。2017年兑现了3起森林火灾举报奖励,各兑现奖金0.5万元,合计1.5万元。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查处森林火灾案件19起,其中:刑事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破案率100%;查处违规用火案件39起,处理违法人员39人。投入14.28万元订购电子火把1万支,在电子火把上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标语1万条,在彝族火把节到来之际发放,用来代替传统木制火把,很好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今年,全市发生卫星热点17个(其中:计划烧除10个、查无火3个、荒火2个、农事用火2个),发生森林火情2起,过火面积3.3公顷,火场均无受害面积和受害率,州政府考核名列全州13个县市第三名,评为优秀。至今年弥勒市已经连续7年荣获州政府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奖。 

  3.森林病虫害防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格森林植物检疫,健全预测预报服务网络,完善森林自然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防治服务网络,形成政府主导下的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群防群控体系,严防有害生物入侵蔓延,扎实做好了森林病虫害安全防治工作。今年开展完成去冬今春林业有害生物调查、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利剑2017”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完成实施森林调查监测面积467.26万亩,发生各种病虫害6.02万亩、有害植物紫茎泽兰0.4万亩,发生率3.03%,已全部进行了有效防治,监测率、测报准确率、防治率均达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8340亩,成灾率为3.94‰。认真开展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完成实施产地检疫种苗800亩,产地检疫率为100%;完成全市调运木材9351立方米、调运苗木79.3883万株的检疫工作,调运检疫率为100%。 

  4.湿地保护。重视湿地资源保护,进一步调查核查湿地资源斑块79个,湿地总面积3698.58公顷(其中:省级重点湿地斑块6个,面积880.32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23.8%;一般调查湿地斑块73个,面积2818.26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76.2%),全面摸清了全市湿地资源分布状况、生态环境及其面临的主要问题,为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了基础数据。 

  (四)林业产业建设稳步发展。继续推进核桃产业建设,逐步将核桃产业建设工作重点转移到栽培管理上,以巩固核桃产业建设成果,促进产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发挥。同时,加强林业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快发展林业新型经营主体。 

  1.核桃产业建设。加大核桃产业建设宣传力度,动员全市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完成核桃种植6.15万亩(含补植补造),达任务数5万亩123%,其中:专业队连片造林0.65万亩,农户“四旁”零星种植5.5万亩(按10株/亩折算)。完成核桃提质增效1.5万亩,组织开展栽培技术培训2000余人,均达任务数100%。建设了3个弥勒2号核桃品种的改良示范点,建设了2块共计100亩的优质核桃种植示范基地。据调查统计,目前全市核桃总面积为37.68558万亩,2017年产量达1250余吨,年产值达2250万元。 

  2.林业产业管理服务。协助开展18万亩高原特色产业示范区观赏苗木产业培植工作,协助企业完成竹朋高速公路东面山石榴庄园基地种植任务0.8万亩,完成投资1.03亿元;完成经济林种植3800亩,完成投资0.7亿元;完成培育观赏苗木550亩,完成投资0.8亿元。 

  3.林业龙头企业和林业合作社管理。指导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组织3个,组织申报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个,指导完成省级龙头企业复评1家,指导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一个。目前全市有林业合作社27个,林业骨干企业16个。协助林业企业和林农开展林木权抵押融资工作,完成林木权贷款授信额度4350万元,累计完成林木权抵押贷款3550万元。今年完成林业贴息贷款2150万元,完成兑现财政贴息资金148.3568万元。 

  4.加强林业基层科研工作。借助弥勒市营林护林队——云南省林业科学院陆斌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认真开展核桃栽培技术、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林业科研工作,不断提升林业科技管理水平。在现有弥勒1号、弥勒8号(红河1号)核桃良种资源的基础上,今年组织开展弥勒2号核桃良种申报。 

  (五)林业改革取得新进展: 

  1.林木权登记发证。在全州率先开展林木权登记发证工作,累计完成85户、4家企业103宗林木权宗地林木确权工作,发放林木权证103本,确权登记面积6071.5亩。 

  2.农转城涉林处置。按省州市的要求,积极配合各乡镇政府、公安部门开展农转城工作,累计处置农转城涉林户数705户,涉及人数1425人、林地面积35826亩。 

  3.国有林场改革。完成竹园国有林场改革,完善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编制完成《弥勒市竹园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弥勒市竹园国有林场中长期规划(2017-2030)》,各项工作完成就绪,等待省州检查验收。 

  4.基层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林业工程项目资金,加强基层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基层林业办公、生活、工作条件,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能力,有效发挥基层林业机构的职能作用,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总投资600余万元的西二、竹园、新哨、东山等乡镇森林资源管护房建设已经全部完成。 

  5.林业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今年,规划、编制完成《弥勒市拖白山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峰山石漠化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锦屏山国家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弥勒市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调查核实报告》、《红河州红果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二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弥勒市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作业设计》、《弥勒市2017年风倒木清理作业设计》、《弥勒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调查报告》。开展完成弥勒市竹园森林特色小镇;完成弥勒市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并顺利通过国家级专家验收。 

  6.二十个林业项目策划包装。结合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把林业项目策划包装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作为林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聚焦林业项目支撑,加快扩大有效投资,切实保障林业发展投入,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今年,共策划包装上报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公园建设、甸溪河湿地公园、天然林保护工程、通道和面山绿化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森林质量提升、林菌林药开发利用、林木种苗培育、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旅游休闲康养、云桂高铁面山绿化等20个项目,预计总投资623亿元。并启动开展了国家储备林基地、太平湖森林公园、拖白山森林公园、城镇面山和通道绿化等林业项目建设,已争取政策性贷款6亿元。目前正在争取甸溪河湿地公园、森林旅游环线、苗圃等建设项目的包装符合政策性贷款的要求并获得支持,组织开展锦屏山森林公园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已启动云峰山石漠公园申报国家石漠公园项目。 

  7.成立弥勒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成立了弥勒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项工作已经正常、有序开展。 

  (六)林业生态扶贫深入推进。全力开展帮扶东山镇龙细村委会和旧城村委会的“挂包村、挂包户”脱贫,充分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增加森林管护人员数量,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使当地有劳动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或其他方式的生态保护人员。依托山区资源,结合天保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治理、造林补贴等工程项目,大力发展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通过生态治理,特色产业开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长效、高效林业,让山区群众走上“不砍树也能致富、不出山也能致富”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2017年开始,每年投资600万元实施绿色扶贫补助人工造林1万亩,每亩补助600元;每年投资120万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新聘护林员100名,工资每人1000元/月。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9.96万亩,正在兑现补偿金3.8万户899.6万元,其中贫困户占4590户19278人。投资3000万元实施退耕还林2万亩,涉及1203户4437人,其中贫困户128户435人。今年还拨付东山镇旧城村委会护林防火工作经费4万元,拨付东山镇龙细村委会扶贫产业发展扶持资金6万元,拨付东山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绿化苗木补助经费12万元。另外,市林业局在旧城、龙细村委会各安排实施核桃提质增效1000亩(共2000亩)、低效林改造1000亩(共2000亩)、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30台(共60台),共计投资46万元;投资9.12万元在东山镇旧城村委会小新寨村(易地扶贫搬迁)种植核桃2000亩。 

  (七)平安林区创建和安全生产取得好成绩: 

  1.平安林区创建。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防为前提,以控为目标,以管为常态,以治为抓手,以打为辅助,以稳定为目的”的观念,全力维护林区的政治稳定,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林区”活动,以基层创安为载体,以目标管理为核心,紧紧围绕生态建设的目标,大力开展释法普法宣传工资,深入开展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林区禁种铲毒和“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为林业发展、林区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今年,排查化解林区矛盾纠纷5起,开展林区治安专项整治7次,整治林区治安乱点4个,与丘北县、泸西县、石林县、宜良县、华宁县、建水县和开远市签订联防协议7份,构建了立体化的防控网络。弥勒市林业局被评为云南省“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安全生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部署,以实行领导责任制为抓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状66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及“打非治违”,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整改,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弥勒”、“和谐弥勒”作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未发生涉林安全事故。 

  (八)党建工作和机关建设同步加强: 

  1.党建工作。紧紧围绕“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以“党建引领促发展、实现兴林富民”为主线,紧紧围绕“抓党建促经济,抓服务推发展”工作思路,党建经济“双促双推”严防“两张皮”。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责任,切实履行党委书记“一把手”责任,树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担负起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委、下设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做到党建与中心工作共推进;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深入推进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员撰写“两学一做”心得体会279篇;认真组织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收看《榜样》专题片、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规范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年内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10次,领导班子深入联系支部上党课5次,局党委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73名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1次。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建设;全面施行“互联网+党建”工作,5个党支部建立“微党建”7个、林业党建QQ群1个。10月18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10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并对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从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等建设着手,紧紧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常抓常新。局党委所属的5个党支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使干部职工严于律己,依法行政,拒腐防变,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九个严禁”、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的规定和市纪委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强化林业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严格公车管理,完善接待出差制度,扎实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开展,接受社会监督。党委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党支部、各科室站所签订《弥勒市林业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3份;认真组织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巡视利剑》、《决不饶恕》等警示教育片;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机关干部树立尊廉崇洁、积极向上、无私奉献的思想道德情操,抵制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采取局党委书记与副局长谈、局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谈、中层干部与职工谈的方式开展廉政谈话30余(人)次。 

  3.机关效能建设。以转作风提效能为目标,健全和完善机关效能政府建设各种工作制度,努力改变机关作风,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为林业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各类政治学习、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培训学习,逐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力推进了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凝聚了干部职工致力于“森林弥勒”和绿色经济强市建设的思想基础。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全面实施行政绩效管理、行政能力提升、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成本控制等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涵盖党务工作、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内部管理、群团组织建设五个方面共30多项规章制度,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做到科学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办事,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生态建设任务艰巨。一是我市森林覆盖率还不够高,水土流失、土地石漠化、林地退化等生态问题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城镇面山、公路沿线、河流沿岸、集镇、村庄岩石祼露和森林景观稀缺的现象还较为常见。二是生物多样性受各种人为和自然因素影响,市域生态总体改善与局部退化并存,而且可供造林的地块大多交通不便,立地条件差,造林成本高,治理绿化难度大。三是交通干线、城镇面山、“五采区”等绿化工程建设难度大、要求高、成本高、投资大,而林业建设项目国家投资单价低,工程资金投入远远不足,并且只有造林资金、无后期管护资金,制约着工程进度和成效。 

  (二)发展壮大核桃产业困难很大。一是部分村、组干部对建设核桃产业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真正形成“政府督促引导、部门技术服务、群众投资投劳”的产业发展体系,核桃产业推进难度大。二是受干旱、低温霜冻等自然灾害和高海拔地区的影响,大大降低了核桃的成活率、保存率和生长速度。三是部分农户在犁地、套种高棵作物时没有按要求留出足够间距,对核桃幼苗的正常生长造成严重影响。四是广大林农存在对核桃管理保护不善、病虫害防治措施不力、多数地块不进行施肥抚育等“重栽轻管”问题,任核桃自生自灭,甚至有的林农有意破坏,把核桃整株拔掉。五是核桃产业与其它农业产业统筹协调发展融合度不够,出现了为种植烤烟、生姜、三七、板栗、桉树等作物而伐毁核桃的情况,造成了核桃面积的“倒增长”。 

  (三)林业人才队伍力量逐显薄弱。一是近几年来,高等林业院校毕业生不愿来林业基层工作,中等林业职业学校毕业生又挤不进“林门”,特别是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后,林业基层一线几乎失去了专业人才输入,我市林业基层包括市局都缺乏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的专业人才。二是我市现有林业干部职工出现了“老龄化”现象,特别是高级工程师或者较为专业的中层干部年龄都很大,林业专业知识、技能不能跟上新形势林业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国家对林业工作的要求。三是全市12个乡镇林业站职工人数少,人员变动又频繁,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在编不在岗现象突出,依法行政和办事能力水平较弱,而林业改革日益加快、林业建设工作量日益增大,乡镇基层行政执法任务重,乡镇林业工作队伍力量明显薄弱。 

  (四)城镇建设对生态建设具有一定的影响。一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批开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重点都在林地上,林地征占用需求数量增加,而林地使用指标实行定额管理,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年核给弥勒的定额量远远不能满足弥勒建设的需要。二是高速公路、高铁等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对砂、石料等资源的需求巨大,其中有些砂、石料场占用林地行为属政府招商引资或重点建设项目,发展、保护、开发、利用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三是随着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大,木材价格攀升,受经济利益驱动,部分木材老板铤而走险,在一些边远山区非法收购木材,甚至唆使法律意识薄弱的农民偷砍、盗伐林木的情况时有发生。四是部分地方村、组干部在利益驱动下,无视相关林业法规,随意出租、出售、承包转让林地的现象也较为严重,林地管理难度加大,依法治林的任务仍然繁重。 

  (五)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加强。一是我市辖区广、战线长,林农交错,林情复杂,生产用火与森林防火矛盾较突出,火源管理难。二是近年来,不断加大森林管护力度,林区内可燃物载量增加,林下枯枝落叶加厚,森林载体热能贮存上升,火险系数越来越高,高危高火险天气,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三是与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相比,我市装备和扑救手段不强,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弱,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不能满足森林防火需要,需要增加如航空飞机、视频监控等现代化装备,进一步提高灭大火、防大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四是全市各级各部门重视森林防火程度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度还需加大。 

  三、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弥勒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造林绿化和生态保护意识,拓宽融资渠道,扩大招商引资,积极鼓励企业或其它合作经济组织参与融资,积极争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和绿化资金投入占比,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确保2018年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一)抓好林业生态治理重点工程。深入宣传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确保完成造林任务。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水源涵养区、交通沿线、城镇面山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开展石漠化、高寒山区、五采区等困难立地造林,重点抓实防护林、石漠化林业综合治理、造林补贴、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天保工程二期人工造林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科学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实施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着力提升森林质量。继续实施天保工程森林管护344.05万亩,其中,重点管护面积155.98万亩(国有林66.01万亩,集体国家级公益林71.78万亩,集体地方公益林18.19万亩),集体商品林188.07万亩,投资国有林1158.02万元、集体林361.2万元,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扩大天然林资源保护范围。建设天保工程公益林人工造林5000亩,争取到位资金280万元。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7万亩,总投资2720万元。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0.4万亩,总投资600万元。实施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3.1万亩,争取到位资金441万元。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人工造林1.2万亩,预计投资600万元。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推广太阳能热水器、节柴改灶,确保完成2017年度太阳能热水器700户、节柴改灶700户任务。实施低效林改造任务2万亩。组织实施2017年度1万亩国家森林抚育项目。组织实施1万亩精准扶贫人工造林项目。继续组织实施完成2017年度国家长江防护林三期剩余工程1万亩。加强做好国家级重点公益林92.78万亩(国有21.01万亩、集体71.77万亩)和省级重点公益林34.1万亩(其中:国有15.91万亩、集体18.19万亩)的管护工作,按时完成补偿基金兑现工作。 

  (二)抓好利用政策性金融高位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按照全州“一区一带一屏一廊一面一地”(即北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区、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森林生态示范带、南部边境生态安全屏障、重要交通干道绿廊、城镇面山、重要水源地生态修复)的空间布局,继续对市辖区重要交通干线和城镇面山进行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和绿化美化,继续做好弥勒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政策性和开发性融资方式,启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开创林业生态建设新模式,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继续加强推进弥勒市太平湖森林公园建设,督促城镇面山和通道绿化造林施工队及时对已经造林地进行补植补造,加强抚育管理。 

  (三)抓好林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进林产业基地建设,继续发展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观赏苗木、速生丰产林和特色林果产业,抓实核桃提质增效、珍稀树种和后备资源培育。着力引导优势林业产业基地向重点产业区集中,重点打造木本油料、人工用材林、林下资源开发等林产业种植基地。开展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和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认定工作,加快发展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弥勒作为全州现代林业重点县市建设工作。巩固和提升全市省级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核桃栽培管理积极性,巩固核桃产业建设成果。组织开展实施核桃提质增效项目2万亩。继续加强西二镇、江边乡和干冲苗木培育基地建设,保证造林绿化用苗。 

  (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执行林地等级管理、林地用途管制、林地定额管理等“三项”制度,强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场核查和使用情况随机抽查、督查,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审联办林地审批制度,严把项目规划、选址、立项、审批等关键环节。积极争取省厅、州局林地定额支持,科学分配使用林地定额,合理调控林地供应结构和保障重点,严格控制经营性项目,支持保障好“五网建设、重大工程、重要民生、易地扶贫搬迂”等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国家、省、州重点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办结率和重点项目批准率。严格执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政策,有效控制森林资源不合理消耗。加大林业行政和刑事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行为。不断推进乡镇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五)抓好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涉及我市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落实到位。加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的栖息地、原生地管理,继续实施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切实做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抓好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标准站建设工作。加大重要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力度,加快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和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湿地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湿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加快推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 

  (六)抓好林业防灾减灾工作。牢固树立防字当头、无火就是功的理念,以不发生森林火灾为最高目标,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下最大力气细化灾前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继续落实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林业局班子挂钩联系检查防火工作机制,启动实施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着力抓好重点时段和城镇面山、重点防火区的火灾防控工作,严格火源管理,强化火灾预防,加大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和火案查处力度,对火源管理失控地区进行通报并督促问责,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和林业部门“双线”责任制及联防联治联检联测机制,严防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对于森林病虫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消灭疫情,制止林业有害生物蔓延。 

  (七)抓好平安林区创建。以“林区治安形势良好、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森林火灾有效控制、林业灾害率有效遏制”为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创建责任,将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队的林政执法人员统一到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执法工作中,强化执法力量,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防控网络建设,提升技术防范水平,建立防控机制,加强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和应用,做到“六个确保”即:确保林业系统内部安全稳定、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资源有效管护、确保不发生大的涉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确保林区治安形势稳定、确保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确保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扩散蔓延。 

  (八)抓好林业重点环节改革。进一步推进完善竹园国有林场改革,推进改革工作取得实效。持续推进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按《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由森林公安统一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复的79项林业行政处罚权和11项行政强制权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强化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 

  (九)抓好规范林权流转和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精神,严格界定流转林权范围,切实规范林权流转秩序。鼓励集体林权有序流转,支持公开市场交易。强化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职能,稳定和加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逐步健全市、乡、村三级林权服务和管理网络,为林业经营主体提供林权流转、惠林政策实施、生产信息技术、林权投融资等指导、服务。申报争取林业贴息贷款项目2000万元。 

  (十)抓好依法治林工作。认真实施《红河州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和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严格行使自由裁量权,准确把握适用裁量标准,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全面深化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推进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全面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 

  (十一)抓好林业精准扶贫工作。大力开展生态治理扶贫和特色林产业开发扶贫,尽量把退耕还林任务安排到贫困村、组,着力发展适宜种植的生态林和特色经济林。扎实推进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使用好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生态护林员指标和补助资金优先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落实林业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扶贫政策措施,在林地征占用审批、森林植被恢复费减免、林地承包经营权保留、林业项目安排、民俗农房建设用材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抓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强化对挂包村委会的挂钩帮扶,层层压实帮扶责任,细化落实项目措施,确保挂钩点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弥勒市林业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