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弥林发〔2018〕95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科室站、场圃:
为认真贯彻落实《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弥勒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弥安发〔2018〕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实际工作要点,制定《弥勒市林业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弥勒市林业局
2018年5月10日
弥勒市林业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弥勒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弥安发〔2018〕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实际工作要点,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形成全行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有力举措,我市林业系统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为突破口,通过林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营造全市林业系统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实现涉林企业和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明显增强,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明显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明显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市林业局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孔令光 (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福林(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赵 伟(副局长)
石建强(副局长)
曾建忠(副局长)
陈保云(副局长)
成 员:李永武 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张 峰 市农村能源节能站站长
王 丹 市林业局财务科科长
苗卫东 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 明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刘 葵 市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黄海平 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鲁克成 市营林护林队队长
李发富 市苗圃负责人
聂学文 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
杨文宏 市竹园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公室,由杨福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云红、唐郡雪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收集痕迹档案,并在行动结束后汇总到市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各涉林企业要在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标语、宣传栏,宣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警示教育标语,播放警示教育、法律权责义务、知识技能等安全宣传片。各国有林场、木材加工厂等领域涉林企业每季度至少1次组织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动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安全宣誓、岗位安全描述、班前安全会等制度。开展送安全知识上门活动,努力解决中小企业安全教育无人管和管不好等突出问题。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积极与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沟通联系,利用课堂教学、专题教育、社会实践、公开讲座、互动游戏、示范演示等活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等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以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安全讲座、观看警示片、发放教育读本、放置宣传展板等方式,在机关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机关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责任意识。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积极与街道、乡镇及村居委会沟通联系,因地制宜设置行业安全生产宣传牌(栏)、橱窗,利用社区广告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播放行业安全生产宣传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联系社区、街道、居委开展行业安全专题咨询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活动。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积极推动在各乡镇集市、村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行业安全宣传栏、标语,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传播行业安全知识,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咨询活动,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积极与乡镇及村居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其宣传主体作用,广泛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给家属一封信”等安全主题活动,共同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在森林公园旅游区、生态公园、车站、市场、高速公路、道路电子情报板等公共设施和重要场所,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悬挂、张贴、播放安全生产横幅、标语。结合市防火指挥部要求,积极利用各种信息传播渠道,及时播放防火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有关科室站、场圃要结合各自行业实际,认真制定专题活动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活动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确保“七进”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和经费投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七进”工作各项任务。要利用会议、培训、检查等多种形式,列支专门经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有效落实。
(三)强化沟通协作和督查考核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有关科室站、场圃要积极协调村居、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快捷有效的沟通机制,主动作为,互相配合,同频共振,形成声势,实现资源共享。要将林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和目标考核重点内容,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切实把工作抓严、抓细、抓实。
(四)强化日常联系和信息报送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有关科室站、场圃要做好活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注重对活动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的整理,并将开展活动开展情况、图片及时上报林业局安委办。 联系人:唐郡雪,联系电话:15126254558,电子邮箱:121432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