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
    弥林发〔2017〕7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森林城市县城城镇申报与评选考核办法及云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弥勒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提高认知率,现将《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城市县城城镇申报与评选考核办法及云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通知》(云林办发〔2014〕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广泛宣传。同时,按照《云南省森林城镇评价指标》中的森林网络、森林健康、林业经济、生态文化、森林管理五项指标类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制定森林城镇建设实施方案,于2017年1月23日前以文件形式通过OA报送弥勒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

    附件: 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城市县城城镇申报与评选考核办法及云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通知(云林办发〔2014〕4号)

 

弥勒市林业局

2017年1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