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弥林发〔2018〕17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业局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方案
局属各部门、各乡镇林业站: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预防林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局林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局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督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着力强化全局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堵塞安全生产漏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为确保全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决定成立市林业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组 长:孔令光 (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福林(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赵 伟(副局长)
石建强(副局长)
曾建忠(副局长)
陈保云(副局长)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能源站、木检站、营林护林队、林科所、天退办、苗圃、森林防火指挥部、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森防站、规划队、林政科、创新办、竹园林场、江边林业局、竹园林业站、朋普林业站、巡检林业站、五山林业站、东山林业站、江边林业站、新哨林业站、弥阳林业站、西一林业站、西二林业站、西三林业站、虹溪林业站。
(二)职责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片联系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分片联系地区和具体督查单位如下:
第一组
组 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杨福林
组 员:防火办主任 张明
联 络 人:杨余红
督查单位:森林防火、苗木培育、森林防火指挥部、苗圃、虹溪镇林业站、五山乡林业站。
第二组
组 长:副局长 曾建忠
组 员:林政科科长 蒋文智
联 络 员:苗卫东
督查单位:林业调查规划队、资源林政法规科、公益林管理科、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大队)、弥阳镇林业站、朋普镇林业站、巡检司镇林业站。
第三组
组 长:副局长 赵伟
组 员:能源站站长 张锋
联 络 员:张云红
督查单位: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农村能源节能站、新哨镇林业站、东山镇林业站、竹园镇林业站。
第四组
组 长:副局长 石建强
组 员:林管中心主任 苗卫东
联 络 员:姜丽
督查单位: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竹园国有林场、西一镇林业站、西三镇林业站。
第五组
组 长:陈保云
组 员:林科所所长 黄海平
联 络 员:童建丽
督查单位:营林护林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木种苗管理站)、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林业科学研究所、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领导小组、江边、西二苗圃、西二镇林业站、江边乡林业站。
三、督查内容
(一)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督查各乡镇林业站传达贯彻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及相关会议精神情况;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全市各级林业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履行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情况,督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并按照属地原则实施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重点督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普及开展情况;督查林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开展情况。
(四)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督查涉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隐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督查检查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方案;督查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企业等涉林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情况。
五、检查方式与时间
(一)检查方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查与指导相结合,实地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二)检查时间。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以州两会、春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庆、会议和时段为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和应急准备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规范开展。全局要高度重视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很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开展检查活动,确保检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全方位迅速展开。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到位。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各检查组要认真开展督查,对督查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要不间断开展专项检查。要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通过实行联合执法、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手段,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督查检查工作不力、重点隐患治理不到位、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突出、因非法违法行为引发安全事故的,对其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弥勒市林业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