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弥林发〔2017〕153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业局2017年集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加强社会治安排查整治的部署要求,尽快扭转一些地区社会治安混乱的局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治安问题,全面推进平安弥勒建设,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印发< 弥勒市2017年集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弥综治<2017>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林区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弥勒市林业局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孔令光 市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戴云龙 市林业局副局长、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成员由各乡镇林业站、竹园林场和江边林业局及下辖五个林场分管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森林公安局,由戴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森林公安局普伟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二、目标任务
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集中力量和时间,对林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着力解决林区突出的治安问题,坚决扭转一些林区社会治安混乱的局面。要紧紧围绕“五个严防发生”,即严防发生重大暴力恐怖袭击,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严防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严防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坚持清理一处整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全面加强林区治安管理和防范控制,有效根治林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我市林区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局属各部门、各乡镇林业站、竹园林场和江边林业局及下辖五个林场要紧紧围绕林区刑事案件高发、治安秩序混乱,存在一方面和多方面突出治安问题;容易发生问题的林农结合部等治安复杂地区;林区内藏毒、制毒等重点场所。
(二)重点行业领域。容易滋生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移植野生树木;购买、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涉林场所。
(三)重点人员。要强化林区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刑满释放人员、邪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涉林矛盾信访重点人员进行滚动排查,及时纳入视线,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突出治安问题。针对防火期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季节性犯罪突出的问题,如失火、放火案等。要坚持严防严查、打早打小,注重打防结合、整体防控,坚决把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四、时间安排和阶段任务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7月25日至8月25日)
——各乡镇林业站、竹园林场和江边林业局及下辖五个林场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照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迅速研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提出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参与部门和参与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大力宣传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发布通知、设置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排查整治工作。
(二)集中力量,排查整治阶段(9月20日至11月10日)
——根据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乡镇为重点,动员整合各方面力量,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真正把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查清楚,把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突出林区治安问题查清楚,把导致林区治安混乱的原因查清楚。
——对排查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林区治安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并认真填报《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按照问题性质和管辖权限,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整治措施等。
——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分类开展整治工作,对重点地区要抽调专门工作力量组建联合工作组进驻,运用专项打击、突出改造、集中清理等方法措施做好整治工作;对突出林区治安问题,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在涉及地区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力争侦破一批重大案件,抓获一批犯罪人员,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和林区突出治安问题的严打高压态势。对问题比较突出,整治效果不好的重点地区,实行挂牌整治。
(三)检查验收,总结提高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0日)
——各乡镇林业站、竹园林场和江边林业局及下辖五个林场,对排查出来列入重点整治的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治安问题,对照专项整治方案,督促各责任部门,认真开展自检自查。
——查漏补缺,对整治效果不明显,问题没有解决的,继续开展整治工作。明确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包点督办,派出强有力工作组驻点督导,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整治效果。
——开展责任查究。对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该排查出来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未排查出来的;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整治不力,应付了事的;对排查整治不力而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群体性事件的,对具体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问责,直至纪律处分等。
——认真分析各类问题存在的原因,研究建立加强林区社会治安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林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建设,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林业站、竹园林场和江边林业局及下辖五个林场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切实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林业站、竹园林场和江边林业局及下辖五个林场要以责任制落实为牵引,进一步细化明确领导、部门和个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排查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群众评议、社会监督等手段方法,做实检查、考核和验收工作。要充分发挥综治维稳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在推进社会治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夯实基层基础。各乡镇林业站、竹园林场和江边林业局及下辖五个林场要认真总结分析形成林区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原因,切实注重源头治理工作。深化平安建设,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
(四)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在整个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和特殊人群要实行分类归口、因人施策;对违法犯罪人员,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
(五)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不能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对涉林矛盾纠纷,要做好分析研判,制定调处方案,明确调处的责任主体、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弥勒市林业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