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弥林发〔2017〕136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科室站、场圃: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弥勒市林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排查各类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弥勒市林业局
2017年7月28日
弥勒市林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7〕119号)、《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弥安办发〔2017〕5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红河州建州60周年州庆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断然措施,铁腕整治,抓重点、抓短板,守住安全生产的红线,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保持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堵塞漏洞,整治隐患,强化源头治理,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提升行业监管水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弥勒市林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孔令光 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 伟 市林业局副局长
石建强 市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元华 市林业局党委委员、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
曾建忠 市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福林 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李永武 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张 峰 市农村能源节能站站长
王 丹 市林业局财务科科长
苗卫东 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 明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刘 葵 市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黄海平 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鲁克成 市营林护林队队长
李发富 市苗圃负责人
聂学文 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
杨文宏 市竹园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公室,由赵伟任办公室主任,张锋、张云宏、唐郡雪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收集痕迹档案,并在检查结束后汇总到市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森林防火、各办公场所、仓库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经营、各种涉密资料安全等。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重点检查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把手必须抓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落实林业行业监管责任。二是贯彻落实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7〕119号)、《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弥安办发〔2017〕56号)和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强化执法监察等情况。三是严格落实职责范围内涉林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四是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五是制定落实安全生产问责、重大隐患约谈制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做好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在林区范围内,对林区道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以高压容器、危化品为重点的生产经营、存放领域,以在建住房和林场宿舍改造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等进行摸排,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指导、监督由林业部门发放营业执照的涉林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消除火灾及粉尘爆炸隐患;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对直管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从2017年7-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自查自改(7月)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干部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和职业危害因素摸底调查开展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各部门要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布,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二)严格执法和集中整治(8—9月)
市林业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各部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按照100%的部门全覆盖检查,100%的隐患整改到位,100%建立安全检查档案,三个100%要求组织检查组深入林业局办公楼及两个生活区、竹元林场、12个乡镇林业站开展检查,确保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和总结(8—10月)
1.实地督查。市林业局将于9月中下旬对林业局办公楼及两个生活区、竹元林场、12个乡镇林业站进行督查,对部门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扣分事项(分值不低于15%)。
2.分析评估。局属各部门、竹元林场、12个乡镇林业站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本部门安全生产分析评估报告,于9月25日前报市安委办。
3.巩固提高。充分发挥和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全面掌握本部门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建立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动态管理台账;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着力破解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矛盾。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五个一批”活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
(三)实施隐患闭环整改。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四)实施联合惩戒和集中曝光。市林业局将联合有关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国务院、省、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弥勒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及时组织专题研究,成立领导机构,专门进行安排部署,亲自带队进行督促检查。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履行好直接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尽职尽责地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严肃纪律,强化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进行自检自查,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打折扣、留死角;要深入、细致、到位,做到不少一个环节、不漏一个部位、不放过一个问题和隐患;要真查、真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零容忍”。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逐项检查,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员工,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依法停产整顿,挂牌整改,跟踪督查,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结果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
(三)强化措施,营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良好氛围。一是强化举报奖励制度。各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曝光,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二是落实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制度。对大检查工作不力、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突出、因非法违法行为引发安全事故的,由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要严格对照检查重点内容,及时报送有关情况。请各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林业局安委办。局安委办要将本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