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弥林发〔2017〕121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业局关于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3011号)、《云南省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工作方案》和国家“到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且争取早日实现”的控碳目标,结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市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有效控制碳排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为总目标,以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总体部署和实现林业“双增”为总任务,以增加林业碳汇为核心,以制度创新为抓手,扎实推进造林绿化,着力加强森林经营,强化森林与湿地保护,扩面积、提质量、多固碳,不断增强林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维护生态安全、拓展发展空间、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坚持林业行动目标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相衔接。坚持减缓与适应协同推进。坚持增加林业碳吸收与减少林业碳排放同步加强。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50%以上可治理石漠化土地得到治理,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固碳能力不断提高。到2020年,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计量监测体系更加健全,基础能力和队伍建设有效夯实,林业服务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大局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一)强化政策措施,有效控制碳排放,增加加林业碳汇。一是全面落实《弥勒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扎实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突出城市面山和通道造林绿化,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统筹做好部门绿化和城乡绿化,积极开展碳汇造林,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碳汇。二是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大力开展森林抚育,加强森林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森林结构不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固碳能力明显增强。三是严格自然湿地保护,建立湿地保护制度,加强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完善湿地保护基础设施,遏制湿地流失和破坏,稳定湿地碳库。四是积极推进木竹工业“节能、降耗、减排”和木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改善和拓展木竹使用性能,提高木竹综合利用率,健全木竹林产品回收利用机制,增强木竹产品的储碳能力。
(二)减少林业排放。一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坚决遏制林地流失势头,科学确定采伐限额,改进林木采伐方式,严厉打击滥采乱伐,减少林地流失、森林退化导致的碳排放。二是健全和完善森林火灾预警与响应机制,提升森林火灾监测、火源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火灾导致的碳排放。三是实施《弥勒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2011—2020年)》,强化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减少有害生物灾害导致的碳排放。四是建设能源林示范基地,培育能源林,推进林业剩余物能源化利用,提升林业生物质能源使用比重,部分替代化石能源。五是推进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鼓励并推广节水、节能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六是实施机关节能改造,认真抓好节油、节水、节电、节气工作落实,提能效,降能耗,创建节能机关。
(三)提升林业适应能力。一是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良种培育,加大林木良种选育应用力度,提高在气候变化条件下造林良种壮苗的使用率。二是坚持适地适树,提高乡土树种和混交林比例,优化造林模式,培育适应气候变化的优质健康森林。三是加强森林抚育,调整森林结构,构建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强抵御气候灾害能力。四是实施湿地生态恢复工程,开展重点区域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恢复湿地功能,提升湿地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五是加强我市林业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强化景观多样性保护和恢复,开展适应性管理,提升气候变化情况下生物多样性保育水平。
四、建立碳排放总量目标与分解落实机制
加强碳排放统计工作,完善碳排放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林业碳排放配额制度研究,探索通过配额管理,推进林业融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积极探索推进各类林业增汇减排项目试点,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林业碳汇交易经验。通过碳汇交易制度,不断完善森林、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为实现国家增汇减排目标作出贡献。
五、争取林业碳汇项目,筹集碳汇项目资金
积极安排专业人员参与国家碳汇项目申报业务培训,积极向国家申报并争取碳汇造林项目,建立碳汇项目的财务制度,由市林业局在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泉支行设立碳汇项目专户,专门用于管理碳汇造林项目资金。
弥勒市林业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