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弥林发〔2018〕132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责任书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单位、科室: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责任书的通知》(弥政发〔2018〕50号)要求,为确保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现将通知中涉及我局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强化督促检查,扎实推进2018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项目涉林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局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弥勒市林业局2018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统筹推进;曾建忠副局长是各项工作的总督办人,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对重大建设项目工作组织专项督查,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半年工作考评和年末考核;各分管领导根据目标责任,狠抓跟踪问效,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动态,强化协调配合,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力以赴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局办公室负责将各主办单位和协办部门上报的进展情况等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市政府督办领导及市政府督查室;主办单位对分解立项督办的事项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材料收集整理,按时报送
责任书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季报制”。各主办单位于2018年6月15日、9月17日、12月17日前填报《2018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至局办公室苏永艳处。
各主办、协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半年、全年工作,并形成主要包括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内容的书面报告(电子版),分别于2018年7月3日前、2019年1月1日前报局办公室苏永艳处汇总上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秘书科。对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不按时报送材料的科室、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延误工作进展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附件:1.弥勒市林业局2018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立项督办工作领导小组
2.2018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责任书
3.2018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表
弥勒市林业局
2018年5月28日
附件1:
弥勒市林业局2018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立项督办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的通知》(弥政发〔2018〕50号)要求,为确保2018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涉林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和实施,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弥勒市林业局2018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立项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孔令光 局长
副组长:曾建忠 副局长
石建强 副局长
陈保云 副局长
杨福林 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成 员:李永武 办公室主任
刘 奎 天保退耕办副主任
鲁克成 营林队队长
张品英 规划队队长
黄海平 林科所所长
苏永艳 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涉林任务的督查和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李永武兼办公室主任,苏永艳负责处理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