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弥勒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平安林区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
现将《弥勒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平安林区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平安林区建设宣传取得实效。
弥勒市林业局
2017年5月25日
弥勒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平安林区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战略部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我市平安林区建设,推动平安林区建设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高林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提高林区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有效形成平安林区建设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平安林区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为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市平安林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林区开展平安林区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新要求,紧紧围绕提高林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这一主线,突出“建设平安”这一主题,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创新立体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林区社会安定问题,不断提升平安林区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林区建设宣传,进一步增强林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其参与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以“深化平安创建,构建和谐弥勒”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营造领导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使我市林区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林区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盗伐、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可防性案件明显下降,社会各界对我市平安林区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进一步提高,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为我市争创全国基层平安县(市)营造和谐稳定的林区社会环境。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的重点内容
1、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平安林区建设破解林区社会治理难题,补齐短板,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的工作情况。
2、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进一步深化平安林区建设,通过推动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林区治安稳定,努力实现平安林区创建人人参与的新局面。
3、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推进林区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做法和经验。
4、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加强建设立体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开展以林区警务系统应用为主要内容,以信息化引领法制工作现代化的宣传,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和林区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着力宣传防范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所取得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5、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健全林区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宣传,排查调处影响林区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的做法和成效。
6、平安林区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人物事迹。
(二)宣传的重点部位和对象
集镇、村寨等人员集中区域、店铺、车站和交通沿线。宣传的重点对象:林区群众、个体从业人员、外来流动人员。
四、宣传方式
(一)加强媒体宣传
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大题材、重要举措,加大向中央、省、州、市媒体供稿力度,全面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开展平安林区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宣传我市在平安林区建设中取得的成效、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或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素材和线索、宣传图片和各类宣传资料,形成良好的宣传声势和社会影响。
(二)加强网络宣传
在《红河林业》、《弥勒森警》等微信、微博平台,单位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开设“平安弥勒、法治弥勒”栏目,及时刊发关于我市平安林区建设工作动态类消息、阶段性成效性工作等方面情况。
(三)加强社会宣传
1、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要结合各行业实际制定平安林区建设集中宣传工作方案,突出宣传重点,确保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内容、有效果。
2、突出宣传实效。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要深化传统宣传方式,在坚持刷写标语、悬挂横幅、设置户外固定宣传栏、办板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小广播,在集市设立宣传站、入户面对面宣传的同时,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努力使宣传内容通俗易懂,传递更多的平安林区建设知识理念,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能认同。
(四)加强走访宣传
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入户走访调查,深入林区广泛开展宣传和征求意见工作,找准影响林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问题和原因,客观、深入分析影响林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不利因素,进一步创新防范、打击犯罪,不断加强和改进林区治理工作,并通过走访宣传当前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措施,最大限度顺应林区人民群众对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五)要壮大宣传声势
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要在加大宣传工作的密度、频度上想办法,在扩大宣传工作声势、效果上下功夫。要采取有效措施,在5至6月、10至11月集中人力、物力、精力抓好集中宣传,组织熟悉法律政策、平安林区建设工作的干警、干部深入林区宣传平安林区建设工作,广泛动员林区社会力量参与平安林区建设。确保平安林区建设宣传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和林区人民群众对平安林区建设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五、工作步骤
平安林区建设宣传贯穿全年。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份)。根据平安林区建设宣传动员部署会的安排,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于6月5日前上报宣传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1月底)。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组织进行集中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多样性的社会宣传活动。
(三)半年总结阶段(6月底至7月中旬)。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结合上半年群众安全感调查情况,总结上半年宣传工作,提出下一阶段宣传重点,于7月17日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巩固总结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根据前期宣传效果,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对宣传活动进行认真总结、评比,于12月15日前上报全年宣传活动整体情况。好的经验做法要认真总结推广并长期坚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林业站、江边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属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及时安排部署,落实经费保障,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正确导向。宣传活动要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通过传递“正能量”,努力营造团结稳定、奋发向上的舆论氛围。要切实抓住林区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唱响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