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弥林发〔2018〕100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弥勒市林业局2018年度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
现将《弥勒市林业局2018年度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宣传取得实效。
弥勒市林业局
2018年5月16日
弥勒市林业局2018年度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战略部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我市平安建设,推动平安弥勒建设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有效形成平安建设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平安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为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全市林区开展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刻领会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要论断,紧紧围绕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这一主线,突出建设平安法治这一主题,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创新立体化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林区社会安定问题,不断提高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水平,最大限度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宣传,进一步增强林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以“深化平安创建,构建和谐弥勒”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平安林区”创建为抓手,使我市林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涉林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社会各界对我市平安林区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进一步提高,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林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度提升,初步建成基层更加夯实、源头更加稳定、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弥勒,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的重点内容
1、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平安建设破解社会治理难题,补齐短板,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的工作情况。
2、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通过推动“平安林区”创建,全面提升平安创建水平的做法和成效,努力实现“积小安为大安”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3、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推进林区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影响林区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做法和经验。
4、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林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做法。
5、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所加强建设林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以信息化引领政法综治工作现代化的宣传,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和林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着力宣传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所取得的成效,不断增强林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6、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宣传,排查调处影响林区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的做法和成效。
7、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大力宣传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宣传工作,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把能力建设作为核心,不断增强林业干部职工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林业人才云岭铁军的最新举措和成效。
8、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在落实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狠抓各项任务措施的情况和做法。
(二)宣传的重点部位和对象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及辖区内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及所辖林区范围。
四、宣传方式
(一)加强媒体宣传
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大题材、重要举措,加大向中央、省、州、市媒体供稿力度,全面宣传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开展平安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同时,积极协调市属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网络宣传
在弥勒电视台、平安弥勒、正义弥勒等微信、微博平台,中国红河弥勒网,单位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开设“平安弥勒、法治弥勒”栏目,及时刊发关于我局平安建设工作动态类消息、阶段性成效性工作等方面情况。
(三)加强社会宣传
1、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平安法治弥勒建设集中宣传工作方案,突出宣传重点,确保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内容、有效果。
2、抓好宣传“六进”活动。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首先要在内部深入开展宣传,采取问卷调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宣传,要通过组织专题展览、散发宣传材料等有声有色、入心入脑、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广泛宣传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和林区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
3、突出宣传实效。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要深化传统宣传方式,在坚持刷写标语、悬挂横幅、设置户外固定宣传栏、办板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小广播、开通固话平安彩铃、利用“96885”云南综治短信平台发送手机短信,在集市设立宣传站、组织知识竞赛、入户面对面宣传的同时,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努力使宣传内容通俗易懂,传递更多的综治平安建设知识理念,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能认同。
(四)加强走访宣传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要积极组织入户走访调查,找准影响林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问题和原因,客观、深入分析影响林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不利因素,进一步创新防范、打击犯罪,不断加强和改进林区社会治理工作,并通过走访宣传当前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措施,最大限度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期待、新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要加强组织领导,务必把平安法治建设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及时安排部署,落实经费保障,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正确导向。宣传活动要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通过传递“正能量”,努力营造团结稳定、奋发向上的舆论氛围。要切实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唱响主旋律。要严格政法新闻报道纪律,不得刊发、转载和播出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负面报道。
(三)发挥部门优势。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要积极调动宣传资源,全力投入集中宣传活动,结合工作特点制定宣传方案,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四)严格考核奖惩。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宣传工作将纳入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林业系统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创安办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活动深入到位。要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有效推动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的工作开展。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部门、竹园林场要认真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分别于2018年5月16日前上报宣传方案, 7月10日前上报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12月10日前上报全年宣传活动整体情况。5至6月、10至11月两个重点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
联系人:李洪丞 联系电话:13649636199,材料通过QQ邮箱1321134057自动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