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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
    弥林发〔2017〕207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局关于安排2017年核桃提质增效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2017〕36号,弥勒市2017年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建设任务20000亩,省级林业专项资金200万元,现将弥勒市2017年核桃提质增效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各乡镇严格按照《弥勒市2017年核桃提质增效项目作业设计》要求,认真组织完成项目施工建设任务。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购买农药、肥料支出、购置修剪嫁接工具、劳务补助等,各乡镇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资金支出方向,对挤占、截留、滞留、改变资金用途等违反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调减下年度林业项目资金安排。 

      

  附件:弥勒市2017年核桃提质增效项目资金安排表  

    

    

    

    

弥勒市林业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