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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lcj/2025-0000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0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政治自觉增强增效。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林草工作的能力。二是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强化法治学习,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全年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干部职工会32次,讲党课2次。三是主动履行普法责任。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职责及执法管理服务事项,结合行业(领域)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主动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4年,共计开展各种宣传活动34次,发放宣传资料4.67万份、环保袋3.25万个,参与群众达6800余人次。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行“林草综合窗口服务”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2024年,梳理进驻政务服务事项24项、行政许可事项12项,“一站式”服务窗口共办理涉林涉草行政审批项目30件,发放森林植物检疫证1126件,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2件。市林草局积极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换位体验专项活动,主要领导体验活动1次、分管领导3次、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6次。二是开展“进企业、送政策”行动。结合部门职责职能,深入企业一线,与企业代表面对面,了解企业运营状况、发展前景及经营中遇到的问题。2024年,深入涉林重点企业5家,解决问题2个。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运用。2024年,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配发弥勒市林草局的监管事项共18项,任务数225条,目前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已全部认领,检查实施清单已全部完善,完成率达100%。

(三)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提高法治水平。一是推进林长制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024年,市级总林长分别对林长制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开展1次专题调研,签署发布总林长令2次,对林长制工作作出指示批示12次,各级林长开展专题调研40次,累计巡林7681次,解决问题35个。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林草行政执法。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通过加强林草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养,从严开展林草行政执法,坚决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2024年,全局共33人取得林业行政执法资格,查处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81起。开展以案说法、组织执法培训。印发弥勒市近年来的六个典型涉林案例1000份,组织弥勒市乡镇(街道)涉林草赋权事项业务和执法培训1次。四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我局聘请云南湖泉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五是全面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权力行为,认真开展案卷评查、专项检查等执法监督工作,着力推行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2024年,全市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质量检查指导6次81件,参加2024年度全州林草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思想有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内容掌握不全面,系统性、专题性学习不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普法的自觉性还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队伍能力建设薄弱。市林草局赋权给乡镇(街道)的事项共24项行政处罚事项,由于各乡镇(街道)的综合执法人员较少,力量薄弱,导致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缓慢。

(三)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佳。虽然法治教育和学法考法工作常态化开展,但学法考法大多还停留在学了、学过的层面,真正入心、入脑,学用结合还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2024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组会学习20次、干部职工会32次、讲党课2次。

(二)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林草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林草部门发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通过“微信”“学习强国”等新媒体,组织参与各种网上学习、答题等活动,不断推进普法工作。

(三)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党组书记、局长陈恒同志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四)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同志抓法治工作建设。领导班子专题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5次,其中党组会听取法治工作汇报2次,局务会听取法治工作汇报3次。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依法行政。一是完善学习常态化机制,强化理论指导实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林草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领学带学促学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全力推动我市林草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创新宣传方法,增强普法深度和广度。利用森林防火期、“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湿地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不断提高普法活动的群众参与度。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行政监督。严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权力行为,定期开展林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着力推行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二是严格行政程序。推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充分利用办案信息系统、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建立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三是强化联合执法。严格执行《弥勒市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和《弥勒市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暂行)》,加强与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的沟通联系,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办公、执法动态的交流和业务研讨,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全面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