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lcj/2026-0000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1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素养。我局高度重视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工作,紧扣《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分解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林草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依托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共计32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专题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1次,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治专题培训1次,全方位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严格履行普法责任,开展精准普法宣传。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森林草原防火期”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林草湿资源政策法规宣传活动34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67万份、环保袋3.25万个,惠及6800余名群众,实现普法宣传精准滴灌的效果。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高效办理审批事项。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高效办结各类林草行政审批事项。全年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6本,审核报送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征用林地事项45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607件,涉及蓄积77743.9313立方米,开具植物检疫证书700件,及时办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19件。

(四)创新监管模式,构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体系。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规范林草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主动接受企业监督,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渠道,严格按照“云执法APP”“扫码入企”相关要求开展行政检查,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1次、检查上限1次。完成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与云南省行政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执法风险预警模型,实现对林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实时监控。

(五)整合服务资源,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仲裁等服务资源整合,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单位1个、兼职律师1名,配备公职律师1名,其中兼职律师参与审查规范性文件1份、林草合同6份、指导解决涉林草信访案件14起,为林草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六)深化改革落地,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一站式”服务窗口委托乡镇(街道)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543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信息监管平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在云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植物检疫证书700件、林木采伐许可证96件,全年开展涉企行政检查1次,检查企业2家;推行多元办理模式,创新实施涉林草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免证办”等便民服务举措,累计办理“容缺受理”事项2385件。同时,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11起,推动各项创新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林草窗口落地见效,切实优化林草领域营商环境。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林草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间的行政执法协调沟通机制尚未健全完善,在查处破坏林草湿资源违法案件时,部门联动衔接不够紧密,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林草行政审批领域的监督管理存在短板漏洞,监管举措未能有效落地,未能从源头上防范涉林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覆盖面不足,未能全面覆盖林草湿资源管理全领域,仍存在宣传盲区和死角。

三、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健全联动机制,凝聚执法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林草行政执法联动及重大林草案件报告工作机制,通过明晰职责分工、强化信息共享、推动协同执法,切实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林草执法工作整体合力。

(二)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源头管控。构建全方位、无死角的林草监管体系,严格落实“事前服务、事中监管、事后核查”全流程工作程序,紧盯林草行政审批关键环节,补齐监管短板,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林草湿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拓展普法覆盖,提升法治意识。制定年度学法普法专项工作计划,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持续拓展林草法治宣传覆盖面,着力消除宣传盲区死角,推动林草法治宣传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切实提升全社会的林草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