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0106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1-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学法普法,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述职与述法深度融合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选题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3年来,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全省“一规划两纲要”,州、市“一规划两方案”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三是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通过市政府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全市各级各部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内容和信息,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2023年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法治宣传信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等普法内容220余条。
(二)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决策
一是推动重大决策规范化和制度化。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弥勒市人民政府议事规则》《弥勒市人民政府重要紧急事项会签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核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前端决策程序,印发《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2023年度弥勒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坚持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执行后评价,按照《弥勒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制度》,对《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评估工作。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库外脑”作用,组建以政府法制机构、公职律师、社会律师等为成员的政府法律顾问团,1名市政府办公室法学专业工作人员取得公职律师证书。2023年,对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协议等进行会前合法性审核40余件(次),指导和审查市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备案8件(次),为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印发《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次,开展涉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复议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2次。制定《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的通告》《弥勒市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弥勒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3件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核,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按照规定时限、格式向州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四是认真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纳入党组会议学法内容,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全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加强与行政案件管辖法院沟通,及时提交应诉材料,积极履行出庭应诉义务,听取审判机关对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提高政府公信力。2023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件,其中,撤诉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次。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快职能转变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严格落实《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成立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核工作专班,对2023年全市239项行政许可事项、7498项权责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有效统一、规范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厘清和明晰政府各部门的权责事项,切实保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保障。结合道路交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施行情况,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建设,强化相关领域规范性执法,助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坚持把政务督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来抓。2023年,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主要领导批示件、系列三年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扯龙桥治理、防汛减灾、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通过座谈交流、“四不两直”实地督查、电话督查等方式开展督查50余次,对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提出督办意见,形成督查专报30期、督查通报2期,分季度跟进省州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237项,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460项,交办并推动解决问题300余个,有效推动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的落实。持续跟进交办督办州级建议提案7件、市级建议提案538件、联组协商建议意见38条、续办续复办件253件,反馈修改意见1000余条,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均按要求完成办理,协商率、面商率、办复率均达100%。四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加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医疗、教育、财政、住房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规范申请公开机制,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拓展信函、电报、传真和互联网等依申请渠道,不断规范申请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822条,网站总浏览量75.64万次,公示政府文件、政府常务会议、公示公告、重大决策事项等170余项;受办理政府信箱转办件229件,办结率达100%;受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4件,均依法依规办理答复。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思维有待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重视,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在全面系统学习、准确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还需持续发力。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方面的能力不强,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全面依法行政、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普法成效不够明显。法治宣传教育的思路不够清晰、方法较为单一,作为市政府的综合协调部门,法治宣传重点还局限于机关干部职工,对群众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辅助市政府领导开展学法活动办法还不够多。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其他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坚持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做好年终述法,2023年通过党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严格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职能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持续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党章党纪党规等法律法规,观看法治警示教育片,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工作群,转发推送学法普法知识,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三是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积极配合完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相关工作指标录入工作、弥勒市“八五”普法中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省、州、市有关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抓好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单位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道路上运行。二是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确立的目标,继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细化工作措施,把普法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法治实践。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重大决策审核机制,切实保障集体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强化部门法治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必要的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法治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