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0114
- 发布机构弥勒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1-2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弥勒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强化法治思维,突出抓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等重点工作,成功创建成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弥勒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前先进行合法性审核。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建立公职律师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评估、备案、公开、清理等制度,按照《弥勒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制度》,对《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评估工作,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次,涉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行政复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2次。紧密结合弥勒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实际,制定《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的通告》、《弥勒市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弥勒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3件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核,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并报州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梳理公布《弥勒市乡镇(街道)承接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委托云南弥勒产业园区行使部分市级行政职权赋权事项目录(2023版)》、《弥勒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弥勒市乡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承接省级推送政务服务事项6299项,网上事项发布率100%,网上可办率98%以上,全程网办和零跑动比例85%以上,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75%以上,即办件比例35%以上,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共受办理审批、服务办件36920件。市级进驻集中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068项、企业服务事项33项,乡镇(街道)进驻政务服务事项918项,149个村(社区)进驻政务服务事项4172项。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9项和部门抽查计划68项,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12345热线服务平台,按时办结率100%。
(三)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压缩项目审批时间,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且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以上审批均同步进行,不互为前置,为项目业主压缩了大量审批办理时间。开展“企业大走访、问题大排查、环境大优化”活动,第三方评价组对红河州企业问卷调查中弥勒市有效企业问卷满意度100%。与银行签订《弥勒市“政银合作助企纾困”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弥勒市“小微企业首贷服务中心”、“金融服务绿色网点”,实现“金融活水”对小微企业的精准滴灌,提高融资效率。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14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完成《弥勒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2022年的基础上不断编制完善监管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完善“综合查一次”制度,让执法监管更加包容、更有“温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安全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业务培训2期。采取自查自评、互查互评、律师和法学专家参评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检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随机抽查重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200件,及时反馈了评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五)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依法公正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积极加强与法院的协调沟通,配合代理律师做好行政应诉庭审准备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现有各级调解组织182个、调解员2113名,共调解矛盾纠纷2277件,调解成功2251件,成功率达98.8%;诉前委派中心受理法院委派案件962件,调解成功520件。完善信访纠纷化解机制,着力在“案结事了”上下狠功夫,有效解决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六)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构建完善大督查机制,充分发动机关党员干部、离退休干部、改非干部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督查调研工作;适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深入重点工作现场视察督导,深入基层群众听取社情民意,有效拓展督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开展督查50余次,形成督查专报30期、督查通报2期。办理州级建议提案7件,联组协商建议意见38条,跟进续办续复办件253件。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原则,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371件建议、167件提案及时交办给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协商率、面商率、答复率均达100%。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822条,公示政府文件、政府常务会议、公示公告、重大决策事项等。
(七)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不断提升。不断推进市、乡镇、村委会(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弥勒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3个、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149个、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9个,配备法律服务机器人20台、乡村法治通144台。扩大涉及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范围,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62件,办理各类公证业务322件。村居法律顾问律师为村委会、社区开展“以案释法”乡村法治课堂、参与矛盾纠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协助村(居)委审核修改合同协议。通过“12348”云南法网完成法律咨询184个。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清单”,组建市级专项普法工作队15支36人,乡镇专项普法工作队145支2045人,“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13场次34课时。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活动开展以案释法活动4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校园40余场,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各村党总支书记、基层党员干部等开展专题培训2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000余份。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扛牢压实责任还有差距。二是行政执法不够严谨。三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明显。四是工作质效有待提高。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市政府党组、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二是在州内率先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述法评议活动。三是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1次、市委政法工作会议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6次、市委专题会4次,研究审议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各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次,召开全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10余次。四是每年1月分别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五是坚持把普法经费、依法治市经费及其他法治建设相关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保障法治弥勒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六是顺利开展了《法治弥勒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弥勒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弥勒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法治督察。2022年度州级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我市被评为优秀等次;市市场监管局荣获“2022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成功创建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着力扛牢压实责任。领导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方面的政策研究。依法明晰权责边界,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优化“减跑动”事项清单,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投资项目全程网办,持续压减项目审批时限。三是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深化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厘清职责边界,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四是着力强化行政行为制约监督。全面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相关规定,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五是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实践符合本地实际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府院联动,形成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六是着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积极引导群众“有问题找法律”,实现“三下降一扭转”目标。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力度。
(本文有删减)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