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2331
- 发布机构云南省弥勒市烟草专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0-24
- 有效性有效
《云南省弥勒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听证会听证报告(公告第3号)
《云南省弥勒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听证会听证报告
(公告第3号)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地适应国家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召开了《云南省弥勒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案)听证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云南省弥勒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一)时间:
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9时
(二)地点:
弥勒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弥阳烟站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听证主持人
林艳芳 弥勒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副书记
2、决策发言人
凡 荣 弥勒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副局长
刘新欢 弥勒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副经理
3、听证监察人
刘春文 弥勒市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4、媒体监督人
马 云 弥勒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5、听证记录人
蒋雪峰 弥勒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员
兰皓博 弥勒市烟草专卖局城区专卖监督管理所稽查员
6、 听证会参会代表:
共邀请社会各界代表15位,实到14位,具体名单如下:汤家云、刘栋梁、施元红、陈家友、陈俊桦、刘柯含、高春云、王云芳、周文婕、张燕子、陈星宇、杨金木、吴娇波、赵凯。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问题及理由
(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代表提出的建议:中小学和幼儿园是否可以统一标准,整合为学校出入口距离限制。
(二)市政协委员会服务中心代表提出的问题:已经持证的零售客户在许可证到期后办理延续业务是否会受到新修订合理化布局规定的影响?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提出的问题:关于雪茄烟专营店的经营范围,是否指只可以经营雪茄烟,不可以经营卷烟?
(四)市人大民外侨委代表提出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再完善,使之更加合理合法。二是零售点设置应该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体现国家控烟政策要求。按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要求,学校附近间距设置宜更大。
(五)卷烟零售户代表提出的问题:一是其他有政策扶持需要或不可抗力情形,一般指的是什么情形?二是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否还可以申请再开办雪茄烟专营店?三是对主动歇业的零售点,允许在该零售点所在街道小于30米范围内申请新办零售许可证,是否需要重新申请新办零售许可证还是可以直接恢复营业?四是开放式住宅小区及封闭式居民小区内,按每500户设置1个零售点,但不得超过3个,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具备可内外同时经营条件的则需同时达到内部总量限制和外围街道合理布局限制条件,可以具体解释一下吗?此项条款的修订主要是针对什么情况?五是开放式住宅小区及封闭式居民小区内设置零售点,具备可内外同时经营条件的,应该以主街道零售点为主,不应占用小区内部零售点名额。六是城区和乡镇中小学出入口距离是否可以保持一致?
四、决策发言人的陈述
(一)我局认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代表提出的建议从实际情况看,幼儿园的小朋友购买卷烟的需求几乎为零,卷烟零售店对幼儿园小朋友的不良影响很小。另外,幼儿园在城区分布广泛,如果距离限制与中小学一样,受此影响的零售户数量较大,所以幼儿园与中小学的标准不宜统一。
(二)对于已经持证的零售客户在许可证到期后办理延续业务不会受到新修订合理化布局规定的影响。
(三)关于雪茄烟专营店的经营范围,只能经营雪茄烟,不能经营卷烟。
(四)我局认为市人大民外侨委代表提出的建议,此次修订就是进一步完善优化零售点的区域布局,对于学校附近卷烟零售点的间距已经充分考虑到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要求,弥勒市烟草专卖局将持续加强对卷烟零售户的政策法规宣传和监督管理,杜绝零售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五)第一其他有政策扶持需要或不可抗力情形,一般指的是国家新颁行的一些针对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作出此项修订,可以避免由于部分政策变更导致多次重复修订合理化布局规定。第二对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可以申请再开办雪茄烟专营店。第三对主动歇业的零售点,允许在该零售点所在街道小于30米范围内申请新办零售许可证,但需要重新申请新办零售许可证。第四开放式住宅小区及封闭式居民小区内,是根据房地产开发商给出的小区总户数来计算零售点的数量,但最多不能超过3个零售点。封闭小区的卷烟零售点有的仅对内经营,有的仅对外经营,有的同时具备对内和对外经营,凡是能对外经营的零售点除了要符合本小区的布局规定约束外还要符合所在街道合理布局的要求,仅对内经营的零售点则不受外围街道布局的限制。第五能对内对外经营的零售点要同时满足本小区的合理布局和所在街道的合理布局要求。第六乡镇街道普遍较短,学校一般有多个出口,如果延长出入口距离限制,可能出现一条街道都办理不了零售许可证的情况。
五、听证监察发言和要求
1.听证会召开程序方面:听证主持方在听证会召开前,在10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的期限内分别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上分别发布了1、2号公告,虽然我们参加的人员14人,但也分别有涵盖了人大、政协、法律、零售户、拟申请户等多方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主持方征求了各方的意见,代表们也发表了意见,也请听证主持方多听取意见。此次听证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定,所征集的意见及听证程序,按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在听证会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形成听证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2.针对此次听证会主题提出个人意见和建议:同意修订案的实施,作为修订稿制订比较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对修订稿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在第二章1.1、1.2应该更改为1、2,1.2应改为3。另外2中涉及乡镇政府的地方应加上街道办,因为弥勒市现已设有3个街道办。
六、听证会评议及结论
(一)同意《云南省弥勒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案)。
(二)予以采纳在第二章第四条1.1、1.2更改为1、2,2改为3;修订案中涉及乡(镇)政府的地方加上街道办的建议。
(三)不予采纳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统一标准,整合为学校出入口距离限制的建议。
(四)不予采纳城区和乡镇中小学校出入口距离保持一致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