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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34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3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草案)》 

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将举行弥勒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勒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草案)》中土地级别的划定、土地级别的评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11月在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35人。

  1、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5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10至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乡(镇)的申请人员中公开随机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及其他共10至25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日工作时间(8:00-11:30和14:00-17:30),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报名,报名人应当填写《弥勒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报名地点: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与权益科

  报名地址: 弥勒市吉山南路175号

  联系人: 李娟

  联系电话:0873-612512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11月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10个工作日前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弥勒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