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1326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8-0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 《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
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对《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举行听证会,2023年7月14日发布了第1号公告,7月19日发布了第2号公告,7月27日在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报告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和群众等各方面意见,故对《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00分。
(二)听证地点: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1.听证主持人:市规划中心副主任王晨瑞;2.决策发言人:市规划中心副主任张世奇;3.听证监察员:市司法局主任科员刘春文;4.记录员:市规划中心工作人员邓文丽、赵敏;5.听证代表: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社会普通公众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法律工作者代表、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听证代表共17人;旁听代表3人。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共17人,实到听证代表16人,实际出席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2/3以上,符合听证相关规定,满足听证会要求。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一致同意《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电梯按键须按无障碍设计标准进行调整;二是楼梯调整后须满足疏散要求。
四、决策发言人、熟悉相关事项的专业人员的陈述和答辩
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位于弥勒市庆来学校旁。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于2020年8月17日经弥勒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查通过,于2020年12月2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方案调整主要为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配套用房面积和位置调整、小区次出入口坡度调整、活动场地调整、车位布局调整;经济指标调整;外立面调整;低层住宅C、D户型前后院室外楼梯取消,户型调整。该调整方案的实施将对项目与周边环境的衔接以及内部环境的协调统一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会后请业主方认真研究分析与会代表和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
听证代表对本次《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是否科学合理进行了讨论,与会代表对《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表示肯定和认可,没有原则性意见和分歧。
六、听证会结论
根据听证会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经综合分析和平衡,对《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作出以下结论:
(一)同意方案调整。
(二)5个工作日出听证报告,完成备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