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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16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6-2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弥勒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为加强山区河道的管理,预防山区河道山洪灾害的发生,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2023〕一14)文件要求,现将弥勒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征询时间为5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 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1日  

  电子邮箱: mlhzbgs@163.com,座机:0873—6126918  

  地址:弥勒市弥阳街道冉翁西路延长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4-36,邮编:652300  

  附件:弥勒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弥勒市水务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