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956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2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弥勒市城西X01-05地块建设用地规划经济指标确定的公示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弥勒市城西X01-05地块建设用地规划经济指标确定的公示

 

  确定原因:本地块范围在《云南省弥勒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09-2030年)》城市规划区界线以内;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中用地为林地、草地、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等;弥勒市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未覆盖本地块,导致土地出让时缺乏规划设计条件设置的依据。现对弥勒市城西X01-05地块规划经济指标确定如下。

  公示内容:

  1.规划条件:

  (1)总规划面积为143600平方米,规划地块范围内包含5个地块。用地指标如下表: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车位配置

X-01

G1公园绿地

0.1

5

12

90

——

X-02

E1水域

——

——

——

——

——

X-03

G1公园绿地

0.1

5

12

90

——

X-04

R2二类居住用地

1.6

32

27

30

1.0/100平方米地上建筑

X-05

B1零售商业用地

1.2

35

18

25

1.0/100平方米地上建筑

  
  (2)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距离:满足上位规划要求,毗邻次干道的建筑退道路红线5米;毗邻居住、商业等用地的退用地红线不小于4米且满足日照要求;毗邻公用设施的按照相关规范退距;毗邻绿地河流等按照绿线规定退距。

  (3)机动车开口:交通出入口方位的设置要满足国家消防、退让主要道路交叉口等相关规范要求。本地块的交通出入口方位设置地块东、南、西北侧的道路上,道路上的开口位置距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规定:不得小于20米。

  (4)建筑采光间距:满足日照要求。

  (5)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应配置社区服务站(含居委会、治安联防站、残疾人康复室)、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活动站、老年活动站)、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商业网点(超市、药店、洗衣店、美发店等)、再生资源回收点、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配建。

  公示单位: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弥勒市人民政府网;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5日。

  意见反馈: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届满后3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通信地址:弥勒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二楼(弥勒市规划中心),联系人:王晨瑞,联系电话:0873-6182198.

  

   附件:1.地块位置图

       2.地块分图则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