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20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1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弥勒市L2-07地块规划经济指标调整的公示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弥勒市L2-07地块规划经济指标调整的公示

  

  为补足弥勒市老城片区公共配套设施不足的短板,进一步提升老城区城市综合服务水平,确保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现对弥勒市L2-07地块规划经济指标调整如下。

  一、公示内容

  1.规划面积:556.10㎡。

  2.用地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

  3.容积率:≤1.5。

  4.建筑密度:≤35%。

  5.建筑限高:≤18米。

  6.绿地率:≥30%。

  7.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距离:依据图则执行。

  8.建筑采光间距:满足日照要求。

  9.停车数量:1.0个车位/100㎡地上建筑面积。

  二、公示单位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三、公示地点

  1.弥勒市人民政府网;

  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公示栏

  3.地块所在地。

  四、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4日。

  五、意见反馈

  (一)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

  (二)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三)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届满后3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六、通信地址

  弥勒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二楼(弥勒市规划中心),联系人:王晨瑞,联系电话:0873-6182198。

 

  附件:1.地块位置图;

  2.地块周边情况示意图;

  3.地块分图则;

  4.附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