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32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11-1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弥勒市L2-07地块规划经济指标调整的公示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弥勒市L2-07地块规划经济指标调整的公示
为补足弥勒市老城片区公共配套设施不足的短板,进一步提升老城区城市综合服务水平,确保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现对弥勒市L2-07地块规划经济指标调整如下。
一、公示内容
1.规划面积:556.10㎡。
2.用地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
3.容积率:≤1.5。
4.建筑密度:≤35%。
5.建筑限高:≤18米。
6.绿地率:≥30%。
7.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距离:依据图则执行。
8.建筑采光间距:满足日照要求。
9.停车数量:1.0个车位/100㎡地上建筑面积。
二、公示单位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三、公示地点
1.弥勒市人民政府网;
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公示栏
3.地块所在地。
四、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4日。
五、意见反馈
(一)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
(二)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三)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届满后3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六、通信地址
弥勒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二楼(弥勒市规划中心),联系人:王晨瑞,联系电话:0873-6182198。
附件:1.地块位置图;
2.地块周边情况示意图;
3.地块分图则;
4.附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