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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83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公示

 

弥勒市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公示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云南省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制度>的通知》(云安〔2022〕20号)规定,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联系包保责任,结合辖区内1座非煤地下矿山实际情况,弥勒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弥勒市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告表(2022年)》,现予以公告。请包保责任人、监管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包保和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风险。在下一年公示前,相关责任人发生调整变动,由接替人承担此职责。非煤地下矿山企业按此公示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