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1004
- 发布机构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3-2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弥勒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示
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弥勒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18〕339 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工管〔2019〕16 号)、《红河州水利局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红水建管〔2020〕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弥勒市水务局组织对全市规模以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划定,现已完成我市辖区内122座水库、17.93km堤防、1个水闸、28座小型泵站、太平水库和雨补水库86.79km输水干渠渠道的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工作。
为认真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做好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工作,切实依法依规对水利工程进行管护,更好地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现将已划定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影像图(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弥勒市水务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