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1084
- 发布机构弥勒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4-07
- 有效性有效
中共弥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推荐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名单的公示
中共弥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关于推荐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州委宣传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司法局、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做好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红司通[2022]4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市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市级初审推荐工作,经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弥勒市司法局等4家单位,弥勒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晓琪等6名同志为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共弥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弥勒市司法局1—3室)
邮 编:652399 联系人:葛涛
电 话:0873-6122013
中共弥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22年4月7日
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对象名单
弥勒市司法局
弥勒市融媒体中心
弥勒市人民法院弥阳人民法庭
弥勒市西一镇中心学校
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名单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晓琪
弥勒市公安局二级警长张向东
弥勒市司法局巡检司司法所所长杨玉昌
弥勒市竹园镇花园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杨学元
弥勒市西一镇油榨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卢荣芝
云南湖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