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1179
- 发布机构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4-2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弥勒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为加强山区河道的管理,预防山区河道山洪灾害的发生,按照《红河州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山区河道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一218)文件要求,现将弥勒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征询时间为5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 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3日
电子邮箱: mlhzbgs@163.com,座机:0873—6126918
地址:弥勒市弥阳街道冉翁西路延长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4-36,邮编:652300
附件:弥勒市2024年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弥勒市水务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