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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76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发改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08
  • 有效性
    有效

巡察公告

  

巡察公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4年3月8日进驻市发展改革局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4年3月8日至4月9日,共30天。

  二、巡察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盯被巡党组织的职能责任,特别是“一把手”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措施;聚焦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专项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弥勒营商环境优化和建成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巡察,受理反映市发展改革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联系方式

  意见箱设置地点: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73—6124145

  电子信箱:mlxc0005@126.com

  信访受理时间为8:30—18:00。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实事求是向我们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部门: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3—6387782

  特此公告

  三届市委第九轮巡察第五巡察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