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0764
- 发布机构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3-0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2024年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2024年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为顺利完成弥勒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2024年弥勒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决定遴选农业生产托管耕、种、收三个环节的服务主体。现将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项目情况简介
(一)实施项目内容
实施玉米作物“耕”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3.6万亩;实施玉米作物“耕、种”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0.2万亩;实施小麦作物“收”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0.3万亩。
(二)补助标准
玉米作物“耕”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30元/亩,玉米作物“耕、种”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50元/亩,小麦作物“收”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20元/亩,财政合计补助资金 124万元。
(三)资金支付方式
服务主体提供服务后,市农科局按照各环节补助标准直接将财政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主体,不足部分由农户自行支付给服务主体。
二、遴选服务主体程序及要求
(一)服务主体资质
服务主体能够及时为农户提供所需农机服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其他能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
(二)遴选数量
为满足项目需要遴选:服务主体4家以上,同一家服务主体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可参与单环节服务主体遴选或参与二环节服务主体遴选。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市农科局发布《关于遴选 2024年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2.报名:服务主体编制项目申报书(含申请书、服务主体登记表、项目申报承诺书、项目实施方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合作社)章程、管理制度、农机具配备情况等),于3月18日前持项目服务申报书(一式7份)到市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机技术推广站)申报。
3.遴选:市农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服务主体进行遴选,遴选出服务主体。
4.公示:遴选出服务主体后在“弥勒三农"公众号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
5.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科局与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协议。
三、相关要求
(一)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要确保能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二)市农科局。安排组织好遴选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联系人:徐映涛,电话:13769329628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