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66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弥勒市城北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公示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

弥勒市城北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公示

 

  修改原因:为提升片区土地价值,带动片区周边发展,结合用地周边具体建筑现状分布情况及道路可实施性等因素,特申请对城北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对地块用地性质、地块指标及周边道路局部线型进行调整。

  1.用地性质及指标:

地块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m)

A地块

调整前

1.96

1.6

30.0

35.0

18.0

调整后

1.5

40.0

30.0

20.0

A1地块

调整前

0.55

1.6

30.0

35.0

18.0

调整后

1.5

35.0

30.0

20.0

B地块

调整前

1.22

1.6

30.0

35.0

18.0

调整后

1.5

40.0

30.0

20.0

B1地块

调整前

0.17

1.6

30.0

35.0

18.0

调整后

1.6

30.0

30.0

18.0 

  2.周边道路局部线型:本次拟对上清路的局部线型进行调整,用地南侧的上清路道路线型局部整体北移3米,以提升道路建设的可操作性。

  公示单位: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

  公示地点:1.弥勒市人民政府网;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公示栏;3.调整地块位置。

  公示时间:2021年9月3日——2021年10月3日。

  意见反馈: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届满后3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通信地址:弥勒市规划展览馆二楼(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联系人:王晨瑞,联系电话:0873-6182198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3日

 

  附件:1.地块位置图

            2.调整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