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1666
- 发布机构弥勒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5-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司法局 弥勒市民政局关于第四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弥勒市司法局 弥勒市民政局
关于第四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弥勒市第四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创建、红河州第五批“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弥勒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经申报、核查、考评等程序,弥勒市司法局、弥勒市民政局拟命名弥阳街道福地社区等9个社区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被公示社区有异议,请书面向弥勒市司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弥勒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弥勒市民政局
邮 编:652399 邮 编:652399
联系人:葛涛 联系人:戈鹏
电 话:0873-6125569 电 话:0873—6125016
弥勒市司法局
2021年5月21日
第四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拟命名名单
弥阳街道:
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
慧心社区居民委员会
福心社区居民委员会
俊峰社区居民委员会
东风农场管理局:
小平地社区居民委员会
鸡街铺社区居民委员会
明以则社区居民委员会
普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黄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