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1957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6-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宝丽酒店项目规划变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
《弥勒市宝丽酒店项目规划变更》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及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弥勒市宝丽酒店项目规划变更》(第1号)公告,现将《弥勒市宝丽酒店项目规划变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勒市宝丽酒店项目规划变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14:30,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赵 娇 市规划中心主任
(二)听证决策发言人
张丁元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刘春文 市司法局副局长
侯天成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四)听证代表
1.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
马 聪 项目东边,幼儿园的房东
姜琼华 项目南边,腾飞名苑业主
刘 艳 项目南边,腾飞名苑业主
杨祥禄 城西二组.组长
李美珍 项目南边,腾飞名苑业主
罗一凡 项目西边,商铺业主代表
吴夏娥 项目西边,商铺业主代表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沐海云 城西二组党组书记
周 蓉 城西二组村民代表
李雪琴 弥阳中学老师
段定良 弥阳中学老师
3.市人大代表
朱 燕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
4.市政协委员
任晓庆 市政协委员( 委员联络委主任)
5.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李宏平 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
杨红艳 招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6.法律工作者代表
唐 露 云南砺剑律师事务所
7.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
蒋宏为 市住建局建设科科长
(五)旁听人
李学菊 腾飞名苑居民
孙丽华 腾飞名苑居民
(六)听证记录人
张世奇 市规划中心
王晨瑞 市规划中心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前以不同方式送达各位听证代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