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2554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无
- 发布日期2024-09-1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弥勒市中心城区城南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及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征求的公示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弥勒市中心城区城南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及规划地段内
利害关系人意见征求的公示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北至二环南路、西至印云湖东路、南至章小公路及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军校仓库)、东至老三那线以东,规划范围面积为959.9512公顷,其中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规模为624.3237公顷。
二、定位与规模
充分发挥城市区位和交通优势,依托片区得天独厚的山水田园自然资源,发展休闲旅游、康体养生、文化体育等大健康产业,配套完善商业、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及高品质居住功能,增强片区用地复合性服务功能,将片区打造为展示弥勒山水田园城市的窗口和现代宜居的综合性山水田园新城。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624.3237公顷,规划居住人口约为4万-5万人。
三、用地布局
规划构建符合弥勒山水格局、配套设施空间布局合理的“一主一次一带三心”空间结构。
一主:南北向沿弥勒大道与弥勒主城联系的城市主要发展轴,是城南片区与弥勒城市发展的联系的主要通道;
一次:东西向与弥勒城西片区联系发展的城市次要发展轴,沿线发展商业、康养度假、生态品质居住为主;
一带:沿甸溪河以及拖白山共同构建的生态景观带,以滨水休闲景观、生态森林景观打造为主;
三心:红河水乡景观中心、拖白山森林景观中心和田园综合体景观中心。
公示单位: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弥勒市人民政府网;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1日——2024年10月10日。
意见反馈: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届满后3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通信地址:弥勒市规划展览馆二楼(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联系人:王祥源,联系电话:0873-6182198。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1日
附图:用地布局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