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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68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29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新一届弥勒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拟聘请人员的公示

  

关于新一届弥勒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拟聘请人员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红河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弥勒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工作,现将拟聘请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拟聘法律顾问人选

  1.公职人员:刘春文,男,市司法局副局长,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毕业。

  2.公职律师:戴堰鸿,男,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持有律师从业资格证。

  3.公职人员:张利琼,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云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

  4.公职人员:李有双,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长沙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毕业。

  5.社会律师:熊  斌,男,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6.社会律师:金  曦,男,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7.社会律师:周凤清,女,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8.社会律师:张伦久,男,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9.社会律师:李雨嫱,女,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10.社会律师:潘  峰,男,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11.社会律师:张海涛,男,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聘任期限

  拟聘任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月至2023年1月。

  三、公示期

  公示期7天,自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4日。公示期满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将确定聘任人员应按照规定向市政府报告,并报州政府办公室备案,备案通过后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制发聘书、工作证。

  投诉电话:0873-6122540,联系人:黄靖。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