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nkj/2024-0000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1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农机报废拆解企业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执行好弥勒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弥勒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决定遴选农机报废拆解企业(以下简称“拆解企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简介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本次报废补贴农机种类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型耕耘机(含田园管理机和耕整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茶叶初加工机械、旋耕机等。
二、企业确定
(一)企业资质要求
弥勒市农机报废拆解业务由市域内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承担,拆解企业要在拆解车间安装有远程监控等设备,能满足全程录像和远程监管需求。拆解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规定,参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二)遴选程序要求
市农机报废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遴选拆解企业公告,企业本着自愿原则提出申请,市农机报废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拆解企业的资质等状况进行评审后,在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公示候选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领导小组确定弥勒市拆解企业,并向社会公告企业信息。确定的拆解企业报省州备案,并录入农机报废更新系统。如报废拆解企业资质发生变化,将及时进行调整。
三、相关要求
(一)参加遴选的企业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企业能够提供相关服务。
(二)请符合遴选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企业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4年10月15日—21日)申请并按照附件目录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873-3058285
地址:弥勒市弥阳街道吉山北路70号
附件:申请材料目录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