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ynsmlsyczmj/2024-00001
- 发布机构云南省弥勒市烟草专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30
- 有效性有效
《云南省弥勒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案)》听证会听证报告(公告第3号)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地适应国家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及《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召开了《云南省弥勒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案)》听证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云南省弥勒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一)时间
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时
(二)地点
红河州烟草公司弥勒分公司一楼10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听证主持人
张宜爽 弥勒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副书记
2.决策发言人
凡 荣 弥勒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副局长
刘志兴 弥勒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
3.听证监察人
刘春文 弥勒市司法局工作人员
4.媒体监督人
马 云 弥勒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5.听证记录人
杨若影 弥勒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
兰皓博 弥勒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
6.听证会参会代表
共邀请社会各界代表18位,实到17位,未到代表谢井燕因家中有事未能参会,实到代表名单如下:刑亚斌、杨文强、周树春、戴堰鸿、顾奇生、黄兰、曾菊芬、何宗涛、余跃凤、冯金飞、李丽、任照辉、童美焓、蔡大彬、李云春、李云金、张敏亮。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问题及理由
(一)市政协委员会服务中心代表提出的问题:关于农村、自然村达到700人设置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700人以上每增加700人增设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标准,700人的数量要求有点高,能不能改为700人以内设置一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二)卷烟零售户代表提出的问题: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持证人无法在原核定地址经营。比如在朋普镇因道路规划或城市建设要搬迁的,能不能迁移到其他乡镇重新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四、决策发言人的陈述
(一)当前弥勒市的现有零售户总量为2287户,占总人口比例为4.2%,按照总量要求,当前保持在合理区间。700人以内设置一个烟草制品零售点,这一建议我们会认真考虑,下一步将开展调研,结合上级要求确定合理的人数标准。
(二)在朋普镇单元网格内不受总量限制,零售点间距可放宽至本单元网格间距标准的60%执行。但如果到本市其他乡镇新办零售许可证的,受当地总量限制,零售点间距可放宽至本单元网格间距标准的90%执行。
五、听证监察发言和要求
听证会召开程序方面:听证主持方在听证会召开前,在10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的期限内分别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上分别发布了1、2号公告,准备符合有关规定;召开《云南省弥勒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案)》,听证人员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具有广泛代表性,会议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市政务代表、法律工作人员代表、普通公众代表、利害关系零售户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会上听证方充分征求了各位听证代表的意见,各位代表也发表了表态。此次听证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及《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施细则》,整个听证会议程序合法有效,请听证主持方在听证会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形成听证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六、听证会评议及结论
同意《云南省弥勒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