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fbgs/2025-00058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4-2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三方常态化技术监测服务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相关监测工作,推动弥勒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公开选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技术检测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选聘依据
因本项目低于省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可简化流程自行组织询价采购。
二、选聘服务内容及条件
(一)网站可用性监测(实时监测),能够24小时实时监测网站的可用性,并连续监测一周,每天间隔性监测144次以上,实时监测网站的可用性情况,可监测网站访问成功率、网站响应性能指标,并提供可用性统计、可用性持续时间详情及监测点详情报表,以便用户分析网站故障点。若发现网站无法访问,可自动通过短信或者微信推送告警信息给相关责任人。
(二)网站错链监测(每日监测),每日监测网站首页和其他页面中的无法正常访问的链接,支持按资源类型及错误类型区分汇总显示,并自动生成监测结果报表,支持错链可视化定位,支持自定义时间查询,支持错链详情报表下载。
(三)首页更新监测(每日监测),每日监测网站首页的更新情况,并支持统计展示任意时间段内的首页更新详情列表,列表中需提供更新时间、信息标题、地址、监测时间等。支持自定义更新告警预警,并在发现首页更新未达标时,可自动通过短信或者微信推送告警信息给相关单位责任人。
(四)栏目更新监测(每日监测)参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中对政府门户网站各一级栏目更新的要求,每日对政府门户网站群各子站的动态要闻类、人事信息类栏目、通知公告类、政策文件类等一级栏目的更新情况展开监测,并监测分析各栏目在考核更新周期内的更新及时性情况,支持用户查看各栏目更新详情列表,支持用户自定义监测时间点查询各栏目更新时效性情况,支持报表下载。同时,可根据实际更新频率需求设置各栏目的更新阈值,并在更新未达标时推送预警信息。
(五)空白栏目监测(每月监测与审核),每月对网站中的空白栏目展开监测,并安排专人每月审核一次,最终形成空白栏目列表。支持空白栏目问题可视化定位、整改标记和截图留证功能,方便后期问题整改,支持按栏目网址进行查询。
(六)长期未更新栏目监测(每月监测与审核),每月对网站中的长时间未更新栏目展开监测,并安排专人每月审核一次,最终形成长时间未更新栏目列表。支持长时间未更新栏目问题可视化定位、整改标记和截图留证功能,方便后期问题整改,支持按栏目网址进行查询。
(七)错别字(每日监测与审核),每日对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中的错别字开展监测,并安排专人每日针对严重错别字进行审核确认、每周针对一般性错别字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后最终形成错别字监测结果列表,在平台中展示。要求监测结果列表包含错别字所在页标题、错别字、矫正词、上下文、错误截图、监测时间等信息,支持关键词查询,支持错别字在源代码及页面中可视化定位。要求支持错别字词库自定义功能,可区分严重错别字及一般性错别字。同时,提供严重错别字短信告警服务。
(八)敏感词(每日监测与审核),每日针对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敏感词展开监测,并安排专人审核确认,最终形成敏感词列表,在平台中展示。要求监测结果列表包含所在页网址、敏感信息、上下文、截图、监测时间等信息,具备自动截图留证、敏感词词库自定义、可视化定位及报表下载功能。
(九)个人信息(每日监测与审核),每日针对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发布内容中的个人信息展开监测,主要监测其内容有无泄露公民隐私信息(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地址、金融信息等),在形成初步个人隐私信息列表后,由专人审核确认后,形成个人信息监测结果列表。要求监测结果列表包含监测的网址、个人信息、上下文、监测时间、审核时间等信息,支持报表下载功能。
(十)网站外链(每日监测与审核),每日针对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外链进行扫描监测,并根据非法外链库进行初步技术审核后,生成网站外链监管列表(含外链类型、网址、首次发现时间、引用地址截图等信息),为确保数据准确性将安排专人对监测数据进行人工二次审核,并及时更新相关非法外链库。
(十一)其他辅助服务
1.日常技术评测,按照国办网站检查指标中的技术评测指标,每日根据监测数据对网站进行评分,在监测平台中展示网站最新评测结果,并列明各技术评测指标监测概况,支持技术测评结果报告下载。
2.问题复核服务,为确保数据得到彻底整改,每月至少需对错别字、敏感词、个人隐私信息、非法外链等数据问题提供一次以上复核服务,服务完成后提供相关数据报告。
3.人工服务,监测出错敏信息、错链条目较多时,安排工作人员现场配合维护和整改(食宿自理)。
(十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十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十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相关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十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自行说明)。
三、选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
2.报名方式:经电话报名后(联系人及电话:杨雅西,0873-6220935),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mlzwgk2017@163.com),或送至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弥勒市髯翁路延长线市级行政中心4-2);请有意参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机构基本情况介绍;资质业绩类文件,包括相关从业经验、主要业绩和荣誉获得情况;服务方案;其他能够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资料。
(二)评审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评审工作,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确定符合资格条件名单,综合考察各应聘机构的基本情况、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
(三)公示
将拟入选名单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候选人,经报批同意后予以聘任。
三、其他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违反本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