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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政办发〔2018〕175号
  • 发布日期
    2018-12-2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加快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构建和谐弥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提高弥勒市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切实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地震安全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红河州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根本宗旨,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人民群众地震安全需求,把防震减灾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总布局,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进程,推动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对弥勒跨越式发展的保障作用。

  二、规划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红河州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弥勒市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相衔接,与弥勒市震情灾情形势及防震减灾任务相适应的防震减灾现代治理体系,提供惠及全民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使农村等薄弱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得到提升,城区及新建集镇建筑物初步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一)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

  全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和抗震救灾指挥机制更加完善,工作更加协调,指挥更加有力。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国家防震减灾强制性标准得到全面执行。

  (二)地震监测预报能力稳步提升

  建成现代化地震监测网络和重大基础设施地震预警系统;全市宏观测报水平明显提升,弥东哨地震地下流体综合观测站建成国家标准化台站;全市地震监控能力达到1.0级,地震“三要素”(发震时刻、震中和震级)速报时间达到10分钟以内,A类精度达到85%以上;地震烈度速报服务时间达到分钟级,地震预警服务时间达到秒级。地震预测能力和科学水平有所提升,地震短临预测技术方法更加有效。

  (三)震害防御能力进一步强化

  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弥阳镇、虹溪镇、西三镇、新哨镇、东风农场管理局、竹园镇、朋普镇、江边乡、东山镇一般建设工程达到地震烈度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的抗震设防要求,西一镇、西二镇、五山乡、巡检司镇一般建设工程达到地震烈度Ⅷ、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0g的抗震设防要求;继续实施防震减灾“百村千户”宣传行动,大多数公众基本了解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全市农村民居基本具有抗震设防能力;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创建防灾减灾综合示范社区;减隔震技术应用得到进一步推广;大力支持地震保险相关政策研究与推广,努力实现地震保险覆盖全市。重大设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强制性标准得到落实。

  (四)完成地震灾害风险预评估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整合民政、地震、国土、水务、公安等系统的群测群防与灾情速报力量,建成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的灾情速报共享平台;震后1小时产出灾害快速评估结果;震后2小时产出人员伤亡和房屋破坏预评估信息及应急对策建议;震后24小时产出重灾区范围及重点搜救对策;震后3至5天内完成地震烈度初步评定。震后4小时内市、乡镇专业救援队伍的机动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五)适应全市防震减灾事业长远发展需求

  建设具有“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坚守奉献”行业精神,适应全市防震减灾目标任务和事业长远发展需求,规模适度、配置合理、结构优化的市级专业技术与管理队伍。

  (六)实现防震减灾信息化建设“数据资源化、应用云端化”目标

  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配合省、州地震局建成地震监测预测、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大数据、云服务平台,提高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与服务能力。

  三、主要任务

  围绕规划目标,“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是:重点推进加强防震减灾社会治理、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提高防震减灾基础能力三大主体任务,强化地震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信息化三大支撑。

  (一)推进三大主体任务

  1.加强防震减灾社会治理。积极推进地震预警、地震应急、恢复重建等工作法律化和制度化建设,制定和建立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依法有序参与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完善地震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预测预警、抗震救灾、信息共享、舆论引导等协同工作机制。对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实行常态化、制度化应急检查。加强对乡镇基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发挥基层在地震监测设施保护与信息报送、抗震设防监管与科普宣传教育、地震应急响应与救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积极推进地震保险事业的发展,拓宽救灾渠道,丰富救灾资源。

  2.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在省、州地震局的支持帮助下,提供活断层分布、地震安全性评估、地震小区划、抗震设防参数、震害预测等信息和减隔震等技术,服务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和工程建设。提供地震速报、灾情速报、地震预警、地震烈度分布等信息,服务于民众应急避险、工程紧急处置和抗震救灾。提供地震观测、探测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于科学研究。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共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网络,完善公共服务机制,保障公共服务效能。

  3.提高防震减灾基础能力。以实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测震台网建设工程为契机,全面推进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建设;配合做好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大基础设施密集区、人口高密度分布区为重点,统筹台网资源,优化台网布局,整合台网功能,探索、发展地震预测新理论和新方法,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通过督促检查,持续发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宣传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抗震设防要求城乡一体化管理,提升城乡抗震设防能力;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建设,完善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协调和处置机制,健全地震灾情速报网络,提高各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二)强化三大支撑

  1.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地震监测预测、预警、抗震设防、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等领域应用技术和产品的推广运用,使之更加符合全市自然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应震情形势与减灾需求。探索建立地震前兆观测新指标、新方法,提高地震短临预测水平;配合省州地震局建立建构筑物及生命线工程抗震设防数据库,提供全社会地震安全服务;配合省州地震局建立地震应急信息推送系统,提升应急指挥决策能力。

  2.强化人才队伍支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多向交流,提高干部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综合处置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培养市级业务领军人才和后备青年人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紧紧围绕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和科技创新,结合重大项目实施,建设优秀创新团队。着力打造理念先进、积极进取、勇于担当的信息型、复合型管理人才队伍,为全市防震减灾事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队伍支撑。

  3.强化信息化支撑。配合省州地震局升级改造地震行业信息网,更新现有信息节点设备,拓宽信道带宽,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防震减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应用。探索建立防震减灾信息共享机制,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域整合防震减灾相关信息资源,强化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地震监测、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完善涵盖市、乡镇、行政村三级的防震减灾信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配合省、州地震局建设统一的大数据应用云服务中心平台,对地震数据信息进行统一存储、统一处理、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构建地震监测和视频分析会商、震情发布、灾情获取与速报、烈度调查圈定、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应急救援指挥决策服务体系,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防震减灾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市、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听取防震减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中的困难。要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级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出台与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政策措施。要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确保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完善投入机制

  防震减灾是公益事业,稳定的经费投入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基本支撑条件。要将地震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稳定可靠、逐年增长的投入机制,保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项目经费或地方配套经费,地震工作专项经费和地震群测群防专项经费落实到位,确保防震减灾目标和“十三五”规划顺利实现。

  (三)强化统筹衔接

  做好本规划与住建、民政、交运、通信、电力、水务、卫计、教育、文广、农科等部门相关领域专项规划的衔接,特别是与《弥勒市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衔接,确保全市规划总体目标一致、各有侧重、协调互补。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规划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机构建设

  稳步推进市级地震机构的改革与建设工作,使其适应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现实需要。要进一步明确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责,完善防震减灾管理机构建设,从适应当前及今后防震减灾工作需要出发,适当增加地震机构编制数,充实工作力量,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及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