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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qxj/2024-00004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气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公示

因弥勒国家气象观测站升级为弥勒国家基本气象站,拟废止2022年11月14日弥勒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同意弥勒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颁布实施的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气象探测环境和保护办法》《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编制了《弥勒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至11月21日,其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弥勒市气象局提交理由,弥勒市气象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专人负责答复,公示期过后视为无异议。联系人:何树兰,联系电话:0873-6135116,邮箱:mlxqxj@126.com。

云南省弥勒市气象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