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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6-0081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1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草案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对接我市“十五五”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空间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草案)。目前,方案草案公示稿已经编制完成,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方案内容,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实施性,本着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原则,现进行公示,征询公众意见。该维护方案现为草案阶段,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正式批复为准。

公示单位: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弥勒市人民政府网;2.弥勒市规划中心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8日(共5天)。

意见反馈: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届满,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邮寄地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二楼(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邮编:652399,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电子邮箱:电子文档可发至邮箱mlsghzx6182198@163.com,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咨询电话:0873-6125709。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