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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88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3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举行弥勒市西二镇祥和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关于举行弥勒市西二镇祥和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弥勒市西二镇祥和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2号公告)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9月21日在弥勒市西二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报告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和群众等各方面意见,故对《弥勒市西二镇祥和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时间:2022年9月21日15时30分。

  (二)听证地点:弥勒市西二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1.听证主持人:市规划中心主任赵娇;2.决策发言人:西二镇副镇长尹春明,市规划中心工程师张世奇;3.听证监察员:市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刘春文;4.记录员:市规划中心工作人员王晨瑞、王祥源;5.听证代表: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律师代表、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旁听代表共15人;6.旁听代表:3人。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共15人,实到听证代表15人,实际出席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2/3以上,符合听证相关规定,满足听证会要求。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一致同意《弥勒市西二镇祥和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

  四、决策发言人、熟悉相关事项的专业人员的陈述和答辩

  尹春明:该变更方案已通过乡镇的规委会审查通过,符合集镇规划要求,调整后的方案满足乡镇需求,故同意变更方案,会后按照会议要求完善调整方案及相关审批手续。

  张世奇:该项目于2021年10月22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外观、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建筑间距、建筑轮廓不变且满足出让合同规划经济指标,对项目名称、5#住宅房屋位置及一层建筑功能作出调整。会后按照会议要求完善调整方案,并到相关部门重新办理手续。

  会后请业主方认真研究分析听证代表和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

  听证代表对本次《弥勒市西二镇祥和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是否科学合理进行了讨论,讨论过程中相关疑问已由决策发言人和技术人员做出现场解答。与会听证代表对《弥勒市西二镇祥和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表示肯定和认可,没有原则性意见和分歧。建议弥勒市祥和房地产有限公司结合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由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进行审核。

  六、听证会结论

  根据听证会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经综合分析和平衡,对《弥弥勒市西二镇祥和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作出以下结论:

  (一)同意方案调整。

  (二)由于一层层高太高,应进一步优化内部结构,并将优化后的方案报住建部门审核。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