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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176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3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红河•未来城•天景项目外立面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

《红河•未来城•天景项目外立面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及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举行红河•未来城•天景项目外立面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告,现将《红河•未来城•天景项目外立面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红河•未来城•天景项目外立面调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2月7日(星期二)14 :30,会议地点拟定于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赵  娇   市规划中心主任

  (二)听证决策发言人

  刘海龙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刘春文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

  (四)听证代表

  1.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

  李永德     红河·未来城·天景业主

  金和丹     红河·未来城·天景业主

  支晓玲     红河·未来城·天景业主

  杨劲峰     红河·未来城·天景业主

  高家军     红河·未来城·天景业主

  马  鑫     红河·未来城·天景业主

  黄钰清     红河·未来城·天景业主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马  勇     铺田社区居民

  马伟林     铺田社区居民

  杨  玫     铺田社区居民

  周红梅     铺田社区居民

  3. 市人大代表

  杨文强    市人大常委会农环委主任委员

  4.市政协委员

  赵永梅    市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5.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李宏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焦雪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副科长

  6.法律工作者代表

  李正兴    法律顾问

  7.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

  王  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副科长

  (五)旁听人

  黄智新     红河·未来城·天景业主

  马  瑶     红河·未来城·天景业主

  税艳玲     红河·未来城·天景业主

  (六)听证记录人

  张世奇    市规划中心副主任

  王晨瑞    市规划中心副主任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前以不同方式送达各位听证代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