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1031
- 发布机构弥勒市住建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5-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云南省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
《云南省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就《云南省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于2023年5月15日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云南省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3年4月28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云南省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3年5月6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云南省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2023年5月10日将听证事项的背景资料及《云南省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简本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21-26人,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13-15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3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3人、熟悉土地管理、规划的专家2-3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2人。在《云南省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37人。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监察人2名、记录人2名,应到听证代表37人,实到听证代表共33人(4人因故未出席),实到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
会议由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赵娇主任主持,决策发言人张佳顺同志针对听证事项的背景、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说明,听证监察人现场宣读了听证监察意见。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4人提出了意见建议,29人无意见。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举行:
1.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核实并宣布听证会代表身份;
3.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介绍决策方案背景;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6.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7.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8.听证会总结;
9.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针对提出的市域洪涝风险控制图、全市耕地保有量、产业园区(工业用地红线范围划定是否调整,交通规划图是否调整,用地现状问题,烟草工业园的用地)、加油站建设项目、太平新城,太平片区功能定位跟城市可开发范围不匹配,城镇开发面积小支撑不起太平新城未来发展,制糖小作坊划入工业红线等问题,决策发言人现场逐一进行了回答。
(二)建议进一步与各部门衔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
(三)建议在中心城区公共设施体系规划图中标注城南三所学校,标注现状学校,对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学校配置提出修改建议。
(四)建议修改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面积数据。
(五)支撑体系之公共服务体系指标,建议与《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发改社会【2022】754号)相协调。
(六)建议加强文本内容校核。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云南省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会认真研究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施。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