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1464
- 发布机构云南省弥勒市烟草专卖局
- 文号公告(第1号)
- 发布日期2021-08-2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听证会
《弥勒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听证会
公告(第1号)
《弥勒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于2021年1月1日实施,根据2021年3月31日《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实施,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为维护弥勒市卷烟零售市场秩序,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现需对《弥勒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进行相应修订。此次修订为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修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家关于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由市烟草专卖局牵头举行《弥勒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对弥勒市烟草专卖局牵头起草制订的《弥勒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是否适当、合理、合法,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1年9月14日在弥勒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弥阳烟站三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具体时间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通告时确定告知)。
三、听证参加人及其产生办法
(一)听证主持人:由市烟草专卖局领导担任。
(二)部门陈述人:2名,由市烟草专卖局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担任。
(三)非部门陈述人(听证会代表): 非部门陈述人12名,其中:
1、卷烟零售户代表4名;
2、拟申请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客户代表4名;
3、消费者代表4人。
(四)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代表6名。
(五)新闻媒体人员1名,监察人员1名。
四、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客户、拟申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客户、卷烟消费者均可向市烟草专卖局报名,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审核确定的参加人员名单另行公告。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烟草专卖局采取邀请的方式产生。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9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直接到市烟草专卖局专卖服务大厅或者电话等方式报名。
(三)报名内容: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职业、联系电话等。
(四)报名联系电话:0873—6222221(联系人:杨若影)。
五、听证代表的确定
报名截止时间到后,将按有关规定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邀请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7日前,通过网站、公共场所向社会通告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听证代表。
特此通告
附件:1.《弥勒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案)》
2. 听证会代表报名申请表
云南省弥勒市烟草专卖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