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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464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2015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髯翁路片区(中龙·时代中心)项目A4幢部分楼层用途变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

《弥勒市2015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髯翁路片区(中龙·时代中心)项目A4幢部分楼层用途变更》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及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弥勒市2015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髯翁路片区(中龙·时代中心)项目A4幢部分楼层用途变更》(第1号)公告,现将《弥勒市2015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髯翁路片区(中龙·时代中心)项目A4幢部分楼层用途变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勒市2015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髯翁路片区(中龙·时代中心)项目A4幢部分楼层用途变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赵  娇    市规划中心主任

  (二)听证决策发言人

  张丁元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马学珍    保留待遇干部

  (四)听证代表

  1.涉及的厉害关系人代表

  陈润梅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陈必兵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高淑媛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马  羚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马力伟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余  猛     新瓦房村小组代表

  杨金堂     新瓦房村小组代表

  赵龙腾     新瓦房村小组代表

  杨丽云     新瓦房村小组代表

  3.市人大代表

  马艳华    四级调研员

  4.市政协委员

  杨  飞    四级调研员

  5.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周飞龙    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

  李宏平    工程质量监管科科长

  6.法律工作者代表

  彭  伟    云南宏泓律师事务所

  7.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

  王  静    住房管理科副科长

  (五)旁听人

  杨力美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罗正超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张海平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六)听证记录人

  张世奇    市规划中心工作人员

  王晨瑞    市规划中心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前以不同方式送达各位听证听证代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