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1464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10-1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2015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髯翁路片区(中龙·时代中心)项目A4幢部分楼层用途变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
《弥勒市2015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髯翁路片区(中龙·时代中心)项目A4幢部分楼层用途变更》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及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弥勒市2015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髯翁路片区(中龙·时代中心)项目A4幢部分楼层用途变更》(第1号)公告,现将《弥勒市2015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髯翁路片区(中龙·时代中心)项目A4幢部分楼层用途变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勒市2015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髯翁路片区(中龙·时代中心)项目A4幢部分楼层用途变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赵 娇 市规划中心主任
(二)听证决策发言人
张丁元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马学珍 保留待遇干部
(四)听证代表
1.涉及的厉害关系人代表
陈润梅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陈必兵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高淑媛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马 羚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马力伟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余 猛 新瓦房村小组代表
杨金堂 新瓦房村小组代表
赵龙腾 新瓦房村小组代表
杨丽云 新瓦房村小组代表
3.市人大代表
马艳华 四级调研员
4.市政协委员
杨 飞 四级调研员
5.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周飞龙 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
李宏平 工程质量监管科科长
6.法律工作者代表
彭 伟 云南宏泓律师事务所
7.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
王 静 住房管理科副科长
(五)旁听人
杨力美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罗正超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张海平 中龙·时代中心业主
(六)听证记录人
张世奇 市规划中心工作人员
王晨瑞 市规划中心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前以不同方式送达各位听证听证代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