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2763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9-1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西二镇祥和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
弥勒市西二镇祥和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及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弥勒市西二镇祥和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告,现将《弥勒市西二镇祥和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弥勒市西二镇祥和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 :30,会议地点西二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赵 娇 市规划中心主任
(二)听证决策发言人
李智赟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刘春文 市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四)听证代表
1.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
高树宏 西二镇村民(意向购房者)
刘秋霞 西二镇村民(意向购房者)
蒋荣华 西二镇村民(意向购房者)
唐 飞 西二镇村民(意向购房者)
毛凤萍 西二镇村民(意向购房者)
姚绍燕 西二镇村民(意向购房者)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尹立辉 西龙村代表
刘明平 西龙村代表
杨 伟 西龙村代表
3.市人大代表
李伟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4.市政协委员
陈晓云 西二镇党委副书记
5.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李宏平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王 静 房地产管理科副科长
6.法律工作者代表
余俊峰 西二司法所所长
7.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
田明星 房地产管理科工作人员
(五)旁听人
李吉吕 西二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杨石磊 西二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白 洁 西二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六)听证记录人
张世奇 市规划中心工作人员
王晨瑞 市规划中心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前以不同方式送达各位听证听证代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