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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464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住建局
  • 文号
    (第1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确保在重大决策中更加科学、民主,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予以公布。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1.听证代表名额为56人,其中《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50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专业人员1人;法律工作者1人。

  2.由本行政机关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并由该部门推荐代表参加。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代表产生的方式和报名时间要求

  利害关系人代表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日17:00时前向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棚改办提出申请,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人数时,由本机关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旁听人可在会议召开前到弥勒市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棚改办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弥勒市弥阳镇吉山北路102号

  联系电话:0873-6198112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本行政机关将于2019年4月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的名单,并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特此公告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