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1464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无
- 发布日期2020-03-2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 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就《弥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4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6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工作生活在弥勒市行政区域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人数时,由我局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各乡镇、县属各委、办、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在7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且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者信函、传真、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等方式。
现场报名可在2020年3月20日至3月24日的工作时间(8:00-11:30和14:00-17:30)内,到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填报。
报名信函寄至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邮政编码:6523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报名传真:0873-6122518。
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发送至625739578@qq.com邮箱。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17时30分。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0年3月2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前3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姚云海
联系电话:0873-6137103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