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1464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9-2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弥勒•熙和悦府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
《弥勒•熙和悦府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对《弥勒•熙和悦府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举行听证会,2020年8月26日发布了第1号公告,9月9日发布了第2号公告,9月18日在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报告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和群众等各方面意见,故对《弥勒•熙和悦府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时间:2020年9月18日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1.听证主持人:市规划中心副主任杨春民;2.决策发言人:市规划中心张世奇;3.听证监察员: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春文、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二级主任石福林;4.记录员:市规划中心李姣姣、市规划中心邓文丽;5.听证代表: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律师代表、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共17人;旁听代表6人。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共17人,实到听证代表16人,实际出席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2/3以上,符合听证相关规定,满足听证会要求。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一致同意《弥勒•熙和悦府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部分代表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在地上增加停车位是否会影响绿地率(设计单位回答“不会,绿地率是满足规划要求”)。
(二)户数调整人口增加,对给排水、供电应该相应调整,否则会影响居住(设计单位回答“已经安排调整,不会影响居住”)。
(三)36户变72户,人员增加,供电、供水,是否满足要求(设计单位回答“能够满足要求”)。
(四)对规划指标表,要明确之前的指标数据,关于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与目前变更后的对比,车位的配置要合理,不能影响消防通道。
四、决策发言人、熟悉相关事项的专业人员的陈述和答辩
弥勒·熙和悦府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于2020年第八期规委会会议审批通过,会议决定:同意调整9个四合院的户型,调整后地上住宅面积增加253.08平方米,户数增加36户。该规划设计方案符合《弥勒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弥勒市西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要求。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提升弥勒城市居住环境品质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会后请业主方认真研究分析听证代表和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
听证代表对本次《弥勒•熙和悦府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是否科学合理进行了讨论,讨论过程中相关疑问已由决策发言人和技术人员做出现场解答。与会听证代表对《弥勒•熙和悦府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表示肯定和认可,没有原则性意见和分歧。《弥勒•熙和悦府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对弥勒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技术单位昆明合创建筑设计事务所结合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由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即市规划中心)进行审核。
六、听证会结论
根据听证会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经综合分析和平衡,对《弥勒•熙和悦府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作出以下结论:
(一)同意方案调整。
(二)对供电、排水、经济技术指标等,按规范进行调整,符合相关要求。
(三)5个工作日出听证报告,完成备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