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27
- 发布机构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1-14
- 有效性有效
前三季度弥勒市地区生产总值占比、贡献率及拉动均稳居红河州第一位
前三季度弥勒市地区生产总值占比、贡献率及拉动均稳居红河州第一位
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92.37亿元,同比增长4.1%,GDP占全州18.7%,对全州贡献率达25.33%,拉动全州GDP增长0.76个百分点,占比、贡献率及拉动均稳居全州第一位。
前三季度弥勒市地区生产总值占比、贡献率及拉动均稳居红河州第一位
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92.37亿元,同比增长4.1%,GDP占全州18.7%,对全州贡献率达25.33%,拉动全州GDP增长0.76个百分点,占比、贡献率及拉动均稳居全州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