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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90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7
  • 有效性
    有效

四上”企业规模小,发展后劲不足,对全市经济增长支撑弱──弥勒市“四上”企业发展情况简析

  “四上”企业是我国现阶段统计的专业称谓,是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统称。“四上”企业既是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的源头和基础,又是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数据的主要来源,其规模和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其发展变化对地区经济运行趋势起着决定性作用。

  一、全市“四上”企业基本情况

  (一)“四上”企业在库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全市“四上”企业共有213户,在库数居全州第四位。其中: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8户(以下简称“工业”),占红河州464户的14.6%,占全市工业企业469户(1-8月市场主体监测情况数据,下同)的14.5%,比个旧、开远少18户、25户,比蒙自、建水多20户、38户;

  2.资质内建筑业企业27户(以下简称“建筑业”),占红河州292户的9.2%,占全市建筑业企业799户的3.4%,比个旧、开远、蒙自少8户、3户、81户,比建水多6户;

  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单位77户(其中法人单位46户、个体经营户31户,批零住餐分别为:13户、29户、16户、19户,以下简称“贸易业”),占红河州623户的12.4%,占全市贸易企业2421户的3.2%,比开远、蒙自少36户、47户,比个旧、建水多18户、10户;

  4.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7户(以下简称“房地产业”),占红河州254户的10.6%,占全市房地产企业229户的11.8%,比个旧、开远、蒙自、建水少9户、14户、29户、6户;

  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4户(参与GDP核算的有5个行业8户,以下简称“服务业”),占全州133户的10.5%,占全市服务业企业2370户的0.6%,比个旧、开远、蒙自少3户、10户、37户,比建水多4户。

 

  (二)“四上”企业新增入库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全市“四上”企业新增入库12户(工业3户、建筑业7户、贸易业1户、房地产1户、服务业0户),与2021年新增入库企业数相比减少了24户(2021年新增入库36户,工业13户、建筑业2户、贸易业10户、房地产8户、服务业3户);按照年初纳规纳限计划,全市仅完成2022年计划数的85.7%(2022年计划纳规升限14户,工业5户、建筑业2户、贸易业5户、房地产1户、服务业1户)。

  (三)“四上”企业摸排核实情况

  8月24日,红河州统计局反馈2022年7月增值税应税收入达规达限但不在库的工业和贸易业企业名单,为进一步掌握全市辖区内“准四上”企业基本情况,弥勒市统计局主动查找,结合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2022年8月累计纳税前100名企业,对相关的106户企业进行了摸排,30户符合纳规纳限。

  1.工业。核实2022年7月增值税应税收入达规但不在库的工业企业8户。其中,2户符合纳规要求;4户因经营状况不稳定、成长性较差,需加强扶持培育和服务指导,暂不建议纳规;2户为产业活动单位或已停产,不符合纳规要求。

  2.建筑业。核实辖区内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但不在库的建筑业企业有33户。其中,10户符合纳规要求(9月已申报纳规4户);23户因资质类别不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账户被封、已入房地产库等原因,均不符合纳规要求。

  3.贸易业。核实2022年7月增值税应税收入达限但不在库的贸易企业58户。其中,18户符合纳限要求(批发13户、零售3户、住宿2户);20户因销售额营业额不稳定、成长性较差,入库意愿不高,近几年新退库等原因需加强扶持培育和服务指导,暂不建议纳限;20户因销售额达不到限额标准不符合纳限。

  4.房地产业。核实2022年8月累计纳税在全市前100名但不在库的房地产企业4户。其中,2户为产业活动单位,1户注册地在开远,1户为2022年退库企业,均不符合纳规要求。

  5.服务业。核实2022年8月累计纳税在全市前100名但不在库的服务业企业3户。其中,1户为产业活动单位,1户为国有融资平台,1户注册地在昆明,均不符合纳规要求。

  二、全市“四上”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库企业数量少、规模偏小。从数量上来看,截至2022年8月31日,全市在库“四上”企业共有213户,在库数居全州第四位,仅占全市企业7151户的2.9%,比个旧、开远、蒙自少20户、88户、174户。从规模上来看,在库的“四上”企业中,大型企业仅有4户,中型企业20户,小型企业142户,微型企业47户,小微企业占比高达88.7%。2022年新增入库12户“四上”企业均为小微企业。

  (二)企业发展动力弱、后劲不足。部分在库企业发展动力较弱、资质不优,对全市提升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以规上工业、建筑业为例。工业方面,烟草“一家独大”,扣除烟草外的其他行业发展动力弱。1-8月,烟草制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51.0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77.7%,增加值同比增长9.8%,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5个百分点;扣除烟草外的其他行业实现总产值43.33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22.3%,增加值同比下降21.9%,拉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个百分点。建筑业方面,在库的27户建筑企业中,资质等级低,无特级和一级资质,二级资质7户,三级资质20户。本地建筑企业资质不优、综合实力弱导致项目投标中标率低,自2021年以来市内60%的地产项目由外地建筑企业承包,从而制约我市建筑企业发展壮大。

  (三)企业入库意愿不高、部门沟通不够。个别企业因入统后需定期上报相关统计报表,从而增加工作任务、管理成本,或担心在入统报数过程中受到统计、税务部门的查处等原因,导致企业入库意愿不高。如何发现企业,如何知道企业达规达限,需要多部门间的通力配合。从去年纳规纳限情况来看,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沟通配合不够的问题,导致一些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未及时纳规纳限。

  三、工作建议

  “四上”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其数量规模、质量结构直接影响全市经济发展的总量和速度,稳住和培育壮大在库“四上”企业,对于克服当前经济增长压力和新冠疫情反复的叠加影响,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稳存量,加强在库企业跟踪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紧盯存量在库企业,挖潜增效,分门别类采取帮扶措施。强化助企纾困,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方向、有重点地培育发展潜力大、有成长优势的企业,实现经济总量提升;同时,加快盘活停产和半停产企业,引导帮助企业调整发展策略,应对市场竞争;定期深入新入库企业进行调研跟踪服务,加强指导,兑现各类鼓励、支持企业发展的奖补政策,力求新入库企业稳得住,扛得起风险,避免今年入库明年就不达规的现象发生。

  (二)扩增量,推动新投产企业纳规纳限。进一步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做好“四上企业”的培育。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着力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有资质有潜力的企业重点关注,有效增加“准四上”企业单位数量,鼓励、引导企业纳规升限入统。高度重视新投产、新开业、新注册企业的月度纳规纳限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企业以法人单位到我市注册、落户。

  (三)健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纳规纳限工作的调度、推进机制,成立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商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配合的工作专班,制定方案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部门间的联动和统筹协调,形成通畅的合作渠道,协同发力,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事项和问题,统筹推进纳规纳限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切实发挥好“四上”企业对全市经济的支撑作用。